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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锡鸟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广州市天河区;小型游戏开发团队。(登记细节以证照与章程原件为准。)
营业执照号:91440106MAEJLEJW4Q
公户账号:1562 5909 0400 34
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信源支行
## 要点列表
- 对外可用定位:小型游戏公司,在研叙事向买断制游戏(详见 [当前重点项目](../当前重点项目/brief.md),对外介绍可与 [公司概况](公司概况.md) 对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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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点列表
- **发行与平台**:机核、TapTap(详见发行与市场 brief
- **顾问合作**:已制定《项目顾问合作协议》模板,用于与兼职顾问签约
- **其他供应商 / 外包**:报价单、框架协议等导入后填入索引表
- **顾问**商务条款若独立于项目,可在此索引;人员见 [组织与人员](../组织与人员/brief.md)
- **顾问名单**:人员信息见 [组织与人员](../组织与人员/brief.md)
## 索引表
| 合作方/项目 | 类型 | 位置/链接 | 备注 |
|-------------|------|-----------|------|
| (待登记) | | | |
| 项目顾问合作协议(模板) | md | [顾问合作协议-模板.md](顾问合作协议-模板.md) | 适用于兼职顾问签约,如江卓亚、伍振彤、小唐等 |
## 关键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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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记录
- `last_updated`2026-03-30
- `last_updated`20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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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顾问合作协议(模板)
**适用说明**:本模板适用于广州锡鸟科技有限公司(Tinbird Games)与兼职项目顾问的合作。具体协议中 [方括号] 内容为需根据顾问个人情况填写的占位符。
---
- **甲方(项目方)**:广州锡鸟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MAEJUEJW4Q
- **法定代表人**:班春晖
-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886号6楼605卡座39-41号
---
- **乙方(顾问)**[顾问姓名]
-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
---
## 鉴于
1. 甲方系独立游戏《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英文名:All Our Broken Parts,以下简称"本游戏"或"本项目")的开发主体;
2. 乙方在 [顾问专业领域,如"游戏叙事/关卡设计/美术设计"] 领域具有专业经验和能力,愿意为甲方提供兼职顾问服务;
3.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担任本项目顾问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
---
## 第一条 顾问角色与服务内容
### 1.1 顾问角色
乙方担任本项目的**[顾问具体角色,如"剧情顾问"、"关卡设计顾问"、"角色美术顾问"]**,为甲方在 [服务领域范围] 方面提供专业建议和创作支持。
### 1.2 服务内容
乙方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具体服务内容1,如"参与核心机制设计讨论与迭代优化"]
- [具体服务内容2,如"审核或撰写关键设计文档"]
- [具体服务内容3,如"针对[领域]提供反馈建议"]
- [具体服务内容4,如"参与项目例会,频率由双方协商确定"]
**交付形式**:乙方可根据服务内容选择以下交付形式:
- 书面文档(设计文档、分析报告、反馈意见等)
- 会议参与(线上/线下讨论、头脑风暴、审核会议)
- 作品交付(美术概念图、原型设计等,需明确知识产权归属,见第二条)
- 其他双方协商确定的形式
### 1.3 服务性质
本协议项下的服务为**兼职顾问性质**,明确不构成以下关系:
- 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
- 委托创作合同关系(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
- 公司合伙关系
- 股权代持关系
乙方的权利与限制:
- 无需坐班,按项目需要灵活安排时间参与;
- **有权同时服务于其他项目或公司**,但需遵守本协议保密义务(见第七条);
- 不参与甲方日常运营管理,不承担全职员工的管理职责;
- 不享有公司股权、期权(除非双方另行签署股权协议)。
### 1.4 服务期限
本协议服务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以下情形之一发生时终止:
- 本项目停止开发且决定不再发行;
- 公司解散或破产;
- 双方书面同意提前终止;
- 本协议约定的退出条件成就(见第六条);
- 项目IP出售给第三方且乙方书面同意终止分成权利。
---
## 第二条 知识产权归属
### 2.1 交付作品定义
"交付作品"指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为本项目创作并交付的全部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 [根据顾问角色列举,如:设计文档、流程图、数值表、分析报告]
- [如为美术类顾问:角色概念设计图、草图、线稿、配色方案、风格指南]
- [如为叙事类顾问:故事大纲、世界观设定、对话脚本、剧情流程图]
- 在会议中提出的创意、建议和反馈(以书面或录音形式记录的)
- 其他乙方为本项目专门创作的成果
### 2.2 知识产权归属
乙方确认并同意:
- **交付作品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等)归甲方所有**;
- 甲方有权对交付作品进行修改、改编、再创作、衍生开发(如3D建模、动画制作、续作开发),无需另行征得乙方同意;
- 上述权利转让为**全球范围内的、永久的、不可撤销的、可再许可的**;
- 乙方仅保留本协议约定的署名权(见第五条),不保留其他精神权利或财产权利。
### 2.3 原创性承诺
乙方保证:
- 交付作品为乙方独立创作或合法使用,未抄袭、复制或不当使用任何第三方作品;
- 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
- 乙方对交付作品拥有完整的处分权,有权依本协议约定转让给甲方;
- 如因交付作品侵权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 2.4 既有成果使用
如乙方在顾问服务过程中使用了乙方在服务开始前已拥有的既有知识、方法、工具、素材库(非针对本项目专门创作),该等既有成果的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但甲方有权在本项目中**永久免费使用**。
**既有成果举例**(如适用):
- 通用的设计方法论、分析框架
- 个人积累的素材库、笔刷、工具预设
- 通用的行业知识、标准流程
---
## 第三条 可分配收益分成机制
### 3.1 分成比例
双方确认,乙方就本项目享有**可分配收益的 [X]%** 作为顾问收益(以下称"分成比例")。
**术语说明**:本协议所称"可分配收益"是双方特别约定的计算概念,与会计或税法中的"利润"、"净利润"含义不同——可分配收益未扣除核心团队及顾问的劳动报酬,具体定义见下条。
该比例与乙方持有的公司股权(如有)相互独立,不因股权变动而自动调整。
### 3.2 可分配收益定义
本项目可分配收益计算公式:
```
可分配收益 = 本项目总收入 - 项目直接支出
```
**术语说明**:本协议使用"可分配收益"而非"利润",以避免与会计准则中的标准概念混淆。特别说明:可分配收益未扣除人力成本(含核心团队工资、顾问费等),也非税后概念。
**收入范围**(项目所有直接收入):
- 各平台数字/实体销售收入(扣除平台分成后)
- 众筹平台筹集资金(扣除平台手续费后)
- 发行商预付款、版税金、里程碑付款
- IP授权费、改编权交易收入(动画、漫画、小说、周边授权等)
- 游戏内购、DLC、季票收入
- 原声带、艺术设定集等数字/实体周边销售收入
- 游戏比赛奖金、政府文化产业补贴等
**项目直接支出**(即计算可分配收益时扣除的支出):
- 软件授权费用(引擎、工具、中间件)
- 服务器、云服务、带宽费用
- 外包美术/音乐/音效/配音费用(非团队成员创作部分)
- 发行商分成、平台抽成、支付手续费
- 市场推广费用、展会参展费用、广告费
- 法律、财务、审计等专业服务费用
- 与项目直接相关的硬件设备采购
- 其他经核心团队一致同意的项目支出
**不计入项目直接支出**(团队成员人力成本):
- 核心团队成员(班春晖、丁耘天、周子迁、陈子钦)的劳动报酬、生活补贴
- 顾问团队成员的固定报酬(如有另行约定)
**特别提示**:上述"不计入"的人力成本仅影响可分配收益的计算,不影响公司依法申报纳税时的成本扣除。
### 3.3 成本承担
- 所有项目直接支出首先从项目收入中扣除,计算可分配收益;
- 如项目收入不足以覆盖项目直接支出(即可分配收益为负),不足部分由**核心团队四方平均分摊**(各承担25%);
- **乙方作为顾问,不承担亏损风险**——即使项目最终无可分配收益,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补偿。
### 3.4 分配时点与方式
**可分配状态定义**:当本项目累计收入 > 累计项目直接支出时,可分配收益为正,开始计算并支付顾问分成。
(为便于理解,后文仍使用"盈利"一词描述此状态,但请注意这与会计意义上的"盈利"不同)
**结算周期**:盈利后,每自然季度结算一次。
**支付时限**:结算完成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应得分成。
**最低支付额**:单次可分配金额低于人民币5,000元时,可累积至下一周期支付,不单独发放。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税务处理**:甲方将按法律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乙方可要求提供完税证明。
### 3.5 储备金机制
盈利后的首次分配前,核心团队应协商确定储备金比例(建议10%-30%)。
储备金用途:
- 本项目后续更新、内容DLC开发
- Bug修复、服务器维护
- 不可预见的项目支出
- 市场营销储备
储备金使用后剩余部分计入可分配收益。储备金的使用需经核心团队四方一致同意,乙方不参与储备金使用决策,但可在财务报表中查看储备金余额。
### 3.6 长尾期分成管理
**长尾期定义**:自游戏正式发售(或早期访问版本上线)之日起满**36个月**后的期间。
**3.6.1 门槛调整**
长尾期内,单次结算的最低支付门槛调整为**人民币10,000元**(或等值外币)。未达门槛的金额累计至下一结算周期,不单独发放。
**3.6.2 累计挂账与年度报告**
为降低小额分成的管理成本:
- **日常处理**:长尾期内,甲方每季度仍向乙方发送《收入报告》,列明该季度收入、成本、可分配收益及乙方应得金额,但暂不实际转账;
- **累计挂账**:乙方应得金额累计挂账,甲方向乙方提供累计余额查询方式;
- **年度结算**:每年12月31日,无论累计金额是否达到门槛,甲方应完成当年度的分成结算并在30日内支付;
- **主动支取**:乙方有权在任意时间点书面要求甲方支付累计应付款项(即使未达到门槛),甲方应在30日内支付,相关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3.6.3 买断选择权**
自长尾期开始,甲方有权选择买断乙方剩余的全部分成权利:
- **买断通知**: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买断通知,提议以乙方过去12个月实际获得分成的**3倍**为对价,一次性买断乙方在本项目剩余的所有分成权利;
- **答复期限**: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60日内**书面答复接受或拒绝;
- **逾期处理**:逾期未答复的,视为乙方拒绝接受买断提议,双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 **协商空间**:乙方可书面提出还价,双方应在30日内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本协议继续履行;
- **买断完成**:双方就买断达成一致后,应签署《分成权利买断协议》,甲方支付买断款后,乙方在本项目上的所有分成权利终止,但仍需履行保密义务。
**3.6.4 顾问终止权**
自长尾期开始满**24个月**后(即发售满5年),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要求以过去12个月实际获得分成的**2倍**为对价,一次性出售其剩余分成权利。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60日内书面答复接受或拒绝。甲方拒绝或未答复的,本协议继续履行。
---
## 第四条 财务透明与查账
### 4.1 记账责任
本项目财务负责人由**丁耘天**担任,负责:
- 建立和维护项目财务账簿;
- 按自然季度进行记账和汇总;
- 编制季度财务报表;
- 保管原始凭证、银行流水、合同等财务资料。
### 4.2 账目公开
财务负责人应于**每季度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季度财务报表,包括:
| 报表内容 | 具体要求 |
|----------|----------|
| 收入明细 | 来源、金额、到账时间、对应合同/订单 |
| 支出明细 | 类别、金额、用途、经手人、原始凭证索引 |
| 累计可分配收益 | 截至本季度末的可分配收益状况 |
| 下季度预算 | 预期收入和主要支出项目预估 |
报表形式:可采用电子表格(Excel/Google Sheets)或财务软件导出的形式,确保数据清晰可查。
### 4.3 查账权利
乙方享有以下查账权利:
- **查阅权**:乙方有权在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后,查阅项目所有原始凭证、银行流水、合同及账簿;
- **复制权**:乙方有权对查阅的账目资料进行拍照、复印或电子扫描,财务负责人应予以配合;
- **质疑权**:如对某笔收支有异议,乙方应在收到报表后15日内书面提出,财务负责人须在7日内提供补充说明或更正;
- **审计权**:如乙方有合理理由怀疑账目存在问题,可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质疑方先行承担;如审计结果证实账目存在问题,费用由甲方承担。
### 4.4 分成核算确认
每季度结算前,财务负责人应向乙方发送《分成核算表》,内容包括:
- 本季度收入明细及总额
- 本季度项目直接支出明细及总额
- 累计可分配收益计算
- 储备金提取金额
- 乙方应得分成金额(按约定比例)
乙方应在收到后**10日内**确认或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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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署名与宣传
### 5.1 Credits 署名
甲方承诺在本游戏正式版本的 credits 中以**"[顾问署名头衔,如'剧情顾问'、'关卡设计顾问']"**为乙方署名。
**署名细节确认**
- 署名的具体位置、字号大小由甲方根据行业惯例及 credits 整体排版确定;
- 如乙方有笔名或希望使用特定名称,应在游戏发布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 双方应在游戏发布前书面确认最终署名方式,避免争议。
### 5.2 衍生作品署名
如本项目推出续作、DLC、改编作品(动画、漫画、小说等),甲方有权酌情决定是否及如何为乙方署名,但应:
- 参照原 credits 署名方式保持相对一致;
- 提前与乙方沟通署名安排;
- 如改编作品由第三方制作,甲方应尽力在授权协议中争取乙方署名权。
### 5.3 个人宣传
乙方享有以下宣传权利:
- **简历提及**:乙方有权在个人简历、LinkedIn、作品集网站中提及担任本项目顾问的经历,描述应为"担任《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的[顾问角色]";
- **作品展示**:乙方有权展示其为本项目创作的部分工作成果,但需隐去涉及商业机密的未公开内容(如完整剧情文档、未公开角色设计);
- **媒体采访**:乙方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及本项目,应事先与甲方沟通确认表述方式,避免泄露未公开信息。
**限制**:乙方不得在宣传中声称:
- 拥有本项目或公司的股权(除非另有股权协议);
- 是项目的核心创始人或全职成员;
- 对项目拥有决策控制权。
---
## 第六条 退出机制
### 6.1 主动退出
**定义**:乙方因个人原因(如转行、健康问题、理念不合、时间冲突等)主动退出项目。
**退出程序**
- 乙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
- 双方应进行工作交接会议,确认乙方已交付的所有成果和资料;
- 签署《退出确认书》,明确退出日期和分成比例调整安排。
**分成调整**
自书面退出通知送达之日起,乙方分成比例由**[X]%调整为[X/2]%**(即原比例减半)。
**示例**
- 原比例5% → 退出后2.5%
- 原比例10% → 退出后5%
**调整后分成的适用范围**
- 乙方退出后本项目的全部未来收入;
- 包括续作、DLC、改编授权等衍生收入。
**退出前分成**
乙方退出前已确认但尚未支付的累计分成,仍按原比例全额支付。
**退出后义务**
- 配合完成工作交接,移交所有项目相关资料;
- 返还或销毁持有的保密资料副本;
- 继续履行保密义务(见第七条);
- 不得干扰项目正常开发或损害项目声誉。
### 6.2 被动退出(不可抗力)
**定义**:因重大疾病、意外事故、家庭重大变故、被强制征召(服兵役等)、移民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乙方无法继续参与。
**退出程序**
- 乙方或其代表应尽快书面通知甲方,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
- 核心团队与乙方进行友好协商,确定退出安排。
**分成调整**
由核心团队与乙方协商确定乙方获得原分成比例的**70%-100%**,考虑因素包括:
- **参与时长**:从项目启动到退出日的实际工作时间比例
- **贡献度**:已完成工作量占预期总工作量的比例
- **工作质量**:交付成果是否达到项目标准
- **退出原因**:是否确实属于不可抗力
**协商不成处理**
如双方无法就分成比例达成一致,按第十条争议解决机制处理。
### 6.3 除名机制
**除名情形**(严重损害项目利益):
- **泄露商业机密**:未经许可向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第七条规定的保密信息;
- **恶意破坏项目**:故意提供错误建议、删除或损坏项目资料、散布负面谣言;
- **严重失职**:长期不履行顾问职责(如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不参加约定的会议,且经提醒后仍不改正);
- **利益冲突**:在保密期内为直接竞争项目提供相同服务并利用本项目保密信息;
- **违反职业道德**:在公开场合恶意贬低项目或团队成员,造成实质性声誉损害。
**除名程序**
- 经核心团队**四方一致同意**(班春晖、丁耘天、周子迁、陈子钦);
- 书面通知乙方除名决定,说明具体理由;
- 乙方有权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提出书面申辩;
- 核心团队应在收到申辩后15日内作出最终决定。
**除名后果**
- 乙方分成比例**归零**
- 已支付的分成无需返还;
- 甲方保留追偿权利(如因乙方泄露机密导致损失);
- 乙方仍需履行保密义务(见第七条)。
---
## 第七条 保密义务
### 7.1 保密范围
"保密信息"指甲方披露给乙方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未向公众公开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游戏内容**
- 未公开的游戏设计、核心玩法机制、数值设定
- 完整或部分的剧情大纲、角色设定、世界观细节
- 未公开的美术风格、角色设计图、场景概念图
- 音乐、音效、配音内容及制作方案
**商业信息**
- 商业计划、融资安排、估值信息、投资条款
- 发行商信息、合同条款、分成比例
- 财务数据、成本预算、收入明细、利润预测
- 市场营销策略、上线时间表、定价策略
**技术信息**
- 技术实现方案、工具链、开发流程
- 源代码架构(如乙方可访问)、技术选型
- 第三方中间件的使用情况及授权条款
**其他**
- 甲方明确标识为保密的信息;
- 双方沟通中明示为保密的内容。
### 7.2 保密期限
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以下两者中较晚日期止:
- 本项目正式公开发布(即游戏上线并向公众开放购买/下载)后**3年**;
- 本协议终止(包括退出、除名、项目结束)后**5年**。
**永久保密**:以下信息即使超过上述期限仍需保密:
- 核心团队成员的个人敏感信息;
- 尚未公开的后续项目计划;
- 甲方明确标注为"永久保密"的信息。
### 7.3 保密义务的具体要求
乙方应:
- 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保密信息,至少采用与保护自身同等重要保密信息相同的保护措施;
- 仅将保密信息用于履行本协议项下的顾问职责;
- 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获得甲方书面授权或法律规定除外);
- 不得基于保密信息为与本项目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项目提供服务;
- 在本协议终止或应甲方要求时,返还或销毁所有保密信息载体(保留一份存档备份除外,但仍需遵守保密义务)。
### 7.4 保密例外
以下情形不视为违反保密义务:
- **已进入公共领域**:信息在甲方披露给乙方之前或之后(非因乙方过错)已进入公共领域;
- **独立开发**:乙方能够证明该信息是乙方在没有参考甲方保密信息的情况下独立开发的;
- **合法取得**:乙方从有权披露的第三方处合法取得,且不受保密限制;
- **法律强制披露**:乙方根据法律、法规、行政命令或法院裁决必须披露——但乙方应:
- 在可能的范围内事先书面通知甲方;
- 配合甲方争取保密处理(如申请密封令);
- 仅披露法律要求的最低限度信息。
### 7.5 泄密后果
如乙方违反保密义务:
- 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律师费、诉讼费等);
- 已收到的顾问分成应全额返还;
- 甲方有权立即停止支付任何未付分成;
- 甲方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如泄密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
## 第八条 陈述与保证
### 8.1 双方相互陈述并保证:
- **行为能力**:具有签署本协议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真实意思**:签署本协议系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
- **善意履行**:将善意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不从事损害对方或项目利益的行为;
- **无冲突**:签署本协议不违反乙方与任何第三方之间的合同、承诺或义务(如乙方为全职员工,应确保兼职不违反劳动合同或竞业限制)。
### 8.2 甲方特别保证:
- 本项目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除已披露的外包素材外);
- 甲方有权依本协议约定使用乙方交付作品并进行商业化开发;
- 财务记账将真实、准确、完整,不虚报、瞒报、挪用项目资金。
### 8.3 乙方特别保证:
- 具备履行本协议项下服务所需的专业能力和经验;
- 交付作品为原创或已获得合法授权,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 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将保密信息用于非本项目目的或披露给第三方。
---
## 第九条 违约责任
### 9.1 一般违约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除特别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应承担:
- 立即停止违约行为;
- 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
- 采取补救措施消除违约影响。
### 9.2 甲方违约情形
**未按时支付分成**
- 每逾期一日,应按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 逾期超过60日,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并要求支付全部应付款项及滞纳金。
**虚假账目**
- 如财务负责人故意虚报收入或瞒报成本,一经核实,涉事方须立即退还/补足资金;
- 赔偿乙方因此少收的分成及利息损失;
- 视为严重违约,乙方有权根据第六条退出或要求除名涉事核心团队成员。
**擅自转让IP**
-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项目IP整体转让给第三方(公司收购、合并除外);
- 如确需转让,应确保受让方承继本协议项下的顾问分成义务,或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协商确定的补偿。
### 9.3 乙方违约情形
**违反保密义务**:见第七条第7.5款。
**交付成果严重不合格**
- 如乙方交付的设计方案、文档等存在严重错误,导致项目受损,应无偿修正或赔偿损失;
- 连续3次交付成果被认定严重不合格,甲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履行职责**
- 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不参加约定的会议,经书面提醒后15日内仍不改正,视为严重失职;
- 连续60日不回复甲方合理沟通请求,视为放弃顾问职责,甲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
## 第十条 争议解决
### 10.1 协商优先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期限**:自争议一方书面通知对方之日起30日。
**协商方式**:面对面会议、视频会议或书面沟通,双方应指派有决策权的人员参与。
### 10.2 调解(可选)
如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调解方式:
- 委托中国游戏产业协会或其他行业协会进行行业调解;
- 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专业人士调解;
- 调解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无争议部分。
### 10.3 最终救济
如协商(及调解)仍无法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注册地(广州市天河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费用**:原则上由败诉方承担,法院另有判决的除外。
**仲裁条款**(如双方希望采用仲裁,可替换本条):
```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地点为广州,仲裁语言为中文。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
---
## 第十一条 协议变更与终止
### 11.1 变更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经:
- 双方**书面签署**方可生效;
- 涉及顾问分成比例调整的,需核心团队四方知情(但无需其同意,除非涉及股权相关安排)。
**口头约定无效**:双方通过口头、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的约定,如未形成书面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不具有变更本协议的效力。
### 11.2 终止情形
本协议在以下情形下终止:
| 终止情形 | 处理原则 |
|----------|----------|
| 双方书面同意提前终止 | 按双方约定处理 |
| 本项目停止开发且决定不再发行 | 清算后如有剩余可分配收益,按约定比例分配 |
| 公司解散或破产 | 按破产程序处理顾问分成债权(可分配收益计算权) |
| 项目IP出售给第三方且乙方书面同意终止分成权利 | 一次性补偿协商 |
| 乙方主动退出(第六条第6.1款) | 分成比例减半 |
| 乙方被动退出(第六条第6.2款) | 协商确定分成比例 |
| 乙方被除名(第六条第6.3款) | 分成比例归零 |
### 11.3 终止后处理
**分成权利**
- 协议终止后,乙方已产生但尚未结算的分成权利**不受影响**;
- 未结算可分配收益应在终止后**60日内**完成最终结算;
- 项目未来收入(如延迟到账的版税)仍按调整后的分成比例(如适用)向乙方支付。
**资料返还**
- 乙方应在终止后15日内返还或销毁所有项目资料;
- 乙方可保留一份个人工作成果的存档,用于简历展示。
**保密义务**
- 协议终止后,乙方仍需继续履行保密义务(见第七条)。
---
##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 12.1 完整协议
本协议(包括附件)构成双方就本项目顾问合作的**完整合意**,取代此前所有口头或书面约定(包括邮件、聊天记录等)。
**先前约定处理**
- 如双方此前签署过简易协议或达成过口头约定,以本协议为准;
- 本协议未约定事项,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 12.2 可分割性
如本协议任何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
- 该条款应在最小必要范围内被修改或删除;
- 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 双方应善意协商,以有效条款替代无效条款,尽可能实现原条款的经济目的。
### 12.3 通知
**通知形式**:本协议项下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可采用:
- 纸质信件(挂号信或快递,以签收为准)
- 电子邮件(发送至本协议首部载明的电子邮箱,以发送成功为准)
- 即时通讯工具(微信、钉钉等,需双方确认接收)
**送达地址**:以本协议首部载明的联系地址/电子邮箱为准。
**地址变更**:任何一方变更联系地址或邮箱,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未及时通知导致无法送达的,视为已送达。
### 12.4 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冲突法规则)。
**涉外因素**
- 如乙方为外籍人士或常驻境外,双方同意仍适用中国法律;
- 如项目收入涉及外汇结算,按中国外汇管理规定处理。
### 12.5 份数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12.6 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生效前提**(如有):
- 本协议的生效以甲方公司正式注册成立为前提(如签署时公司尚未成立);
- 或本协议的生效以核心团队四方签署《项目可分配收益分成协议》(如有更新版本)为前提(如需整体考虑)。
---
## 第十三条 附件
本协议包含以下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附件一:顾问工作内容清单
| 序号 | 工作类别 | 具体描述 | 预期交付形式 | 备注 |
|------|----------|----------|--------------|------|
| 1 | [类别] | [描述] | [形式] | |
| 2 | [类别] | [描述] | [形式] | |
| 3 | (待补充) | | | |
*注:具体工作内容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调整,以双方沟通确认为准。*
### 附件二:关联协议索引
本协议与以下文件共同构成完整的项目分成安排:
- [项目利润分成协议](../财务与行政/项目利润分成协议.md) - 项目整体分成框架(文件中"利润"概念与本协议"可分配收益"定义相同,仅为术语差异)
- [顾问合作协议-江卓亚](./顾问合作协议-江卓亚.md) - 关卡设计顾问协议(如适用)
- [顾问合作协议-伍振彤](./顾问合作协议-伍振彤.md) - 剧情顾问协议(如适用)
- [顾问合作协议-向姝蓉](./顾问合作协议-向姝蓉.md) - 角色美术顾问协议(如适用)
**冲突处理**:上述关联协议中关于顾问团队的分成比例约定如与本协议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
## 签署页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
**签署说明**
1. 本协议系双方友好协商的成果,旨在明确顾问合作关系及权益安排,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2. 建议双方在签署前仔细阅读全部条款,确保充分理解内容;如有疑问,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3. 附件内容应在签署前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特别是工作内容和关联协议索引。
4. 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
**模板信息**
- **版本**v1.0
- **制定日期**2026-04-07
- **适用项目**:《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 All Our Broken Parts
- **制定方**:广州锡鸟科技有限公司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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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档
本目录**可供**在需要时存放**由本仓库知识库内容派生、生成**的文档,**不存放原始信息**(如合同扫描件、未加工的 PDF 原件、外部收到的终稿等)。原件与「单一事实源」仍放在对应业务分类目录或团队约定的受控位置。
**重要**:本目录**不是**导出或生成文件的默认位置;路径须由使用者**明确指定**。工具与 AI 助手**不应**在未获指示时自动把新文件写入此处。
## 适合放入的内容
- 从 Markdown **导出**的 Word`.docx`)等,便于对外编辑或打印
- 为某次会议、投递临时**打包**的只读副本(与源稿重复时,以仓库内源稿为准)
- 由脚本或工具在本库内**生成**的汇总表、快照(若含敏感信息,仍须遵守全库敏感信息规范)
## 不适合放入的内容
- 从外部收到、尚未纳入各分类索引的**原始**材料(应导入到对应分类并更新该分类 `brief.md`
- 仅存在于本目录、无处追溯的**唯一副本**(避免成为事实上的「唯一事实源」)
## 维护建议
- 文件名或子文件夹可带日期或用途前缀(如 `2026-04-03-投资人一页纸-导出.docx`),便于辨认与清理过期副本
- 若文件较多,可在此 README 下增加表格清单,或另建 `brief.md` 作索引
---
*说明与全库规范一致,详见 [公司知识库指南.md](../公司知识库指南.md) 中「归档」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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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地使用同意书(申请模板)
> **用途**:向天河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申请出具场地使用证明,用于注册有限合伙持股平台
---
## 致:天河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 申请函
尊敬的领导:
我司**广州锡鸟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系贵中心入驻企业,主要从事独立游戏开发业务。现因公司发展及股权架构调整需要,拟在贵中心同一地址注册设立**员工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企业),特向贵中心申请出具场地使用同意证明。
### 一、申请事由
我司已与**奇绩创坛(北京)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达成投资意向,对方拟投资30万美元认购我司7%股权。根据投资协议要求,我司需预留15%期权池用于员工激励,并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设立员工持股平台。
### 二、申请内容
1. **申请事项**:同意将贵中心地址(__________)作为以下企业住所/经营场所:
- 企业名称:广州________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用名,以工商核准为准)
-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 合伙目的:作为广州锡鸟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
- 与锡鸟科技关系:锡鸟科技创始人为该有限合伙的合伙人(GP/LP)
2. **使用方式**
- □ 集群注册(使用贵中心集中办公区备案地址)
- □ 一址多照(与广州锡鸟科技有限公司共用同一地址)
### 三、承诺事项
我司承诺:
1. 该有限合伙仅为持股平台,不从事实际生产经营活动
2. 严格遵守贵中心各项管理规定,不额外占用办公资源
3. 如该有限合伙企业发生变更或注销,及时告知贵中心
4. 配合贵中心及工商、税务部门的相关核查工作
### 四、附件材料
- [ ] 广州锡鸟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 [ ] 入驻协议复印件
-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 ] 申请人员工身份证明(如有授权委托)
---
**申请单位**:广州锡鸟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 附录:孵化器/管理方出具证明(参考模板)
> 以下部分由天河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填写并盖章
**场地使用证明**
兹证明:
**广州________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注册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地址),该地址为广州锡鸟科技有限公司现有注册地址。
本中心同意该企业在上述地址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相关情况属实。
特此证明。
---
**出具单位**:天河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出具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备注:本证明仅用于工商登记注册使用。*
---
## 使用说明
1. **填写前准备**
- 确认锡鸟科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确定有限合伙的拟定名称(准备2-3个备选)
- 复印锡鸟科技营业执照和入驻协议
2. **提交方式**
- 建议先找孵化器企业服务中心口头沟通,确认他们需要哪些材料
- 有些政府孵化器有固定的《场地使用证明》申请表,可以直接用他们的表格
3. **备选方案**
- 如果孵化器不提供集群注册,询问是否可以出具《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 或询问孵化器是否有合作的商务秘书公司可以挂靠
---
*本模板由 Tinbird 知识库生成,仅供参考,请以实际要求为准。*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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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春晖
- 2015~2019 中国传媒大学 数字媒体技术(游戏设计技术方向)
- 2019~2023 网易梦幻事业部泰坦工作室G108项目 关卡设计师
- 2023~2024 T202工作室 合伙人
- 2024~2025.4 锡鸟工作室 创意总监
- 2025.4~至今 广州锡鸟科技有限公司 创始人&CEO
丁耘天
- 2015~2019 华南理工大学 信息工程专业
- 2019~2020 申请雪城大学研究生,后因疫情无法成行
- 2021~2024.9 华为科技有限公司 可信理论、技术与工程实验室 软件工程师
- 2024.9~至今 广州锡鸟科技有限公司 主程序兼财务负责人
周子迁
- 2017~2021 湖北美术学院 数字媒体艺术
- 2021~2024 鹰角网络有限公司 概念设计师
- 2024~至今 广州锡鸟科技有限公司 美术负责人
陈子钦
- 2014~2019 华南理工大学 自动化专业
- 2019~2022 网易梦幻事业部泰坦工作室G108项目 文案策划
- 2023~2024.9 广州库洛科技有限公司 鸣潮 任务策划
- 2024.9~至今 广州锡鸟科技有限公司 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 叙事导演、音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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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MAEJUEJW4Q
- **法定代表人**:班春晖
-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886号6楼605卡座39-41号
\\
- **乙方(创作者)**
- **身份证号**
- **联系地址**
+27
View File
@@ -0,0 +1,27 @@
工资明细:0
姓名:丁耘天
身份证号:370481199705084211
手机号:13427504919
入职日期:2025.4.29
工资明细:0
姓名:班春晖
身份证号:610627199707300056
手机号:15209116298
入职日期:2025.4.29
邮箱:781230111@qq.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505号
工资明细:0
姓名:陈子钦
身份证号:440204199604263311
手机号:13415600527
入职日期:2025.4.29
邮箱:854687805@qq.com
地址:
工资明细:0
姓名:周子迁
身份证号:420106199908280018
手机号:17340544471
入职日期:2025.4.29
+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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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开票、收款账户:向财务负责人索取
- 预算与报销:有制度则链向全文;无则待补充
- 公章、证照物理存放:(待填写)
- 项目利润分成机制:早期草案未正式签署,将作废;但核心思想(项目利润分成)后续会延续
## 索引表
| 文档 | 类型 | 位置/链接 | 备注 |
|------|------|-----------|------|
| 项目利润分成协议 | md | [项目利润分成协议.md](项目利润分成协议.md) | 早期草案,未签署,将作废;核心思想(项目利润分成机制)后续会延续 |
| 租赁合同 | | 待导入 | 见 [现有文档.md](../现有文档.md) |
| 物业管理协议 | | 待导入 | |
| 孵化服务协议 | | 待导入 | |
@@ -30,4 +32,4 @@
## 更新记录
- `last_updated`2026-03-30
- `last_updated`2026-04-07
Binary file not shown.
+341
View File
@@ -0,0 +1,341 @@
> **派生说明**
> 本文档由 Word/Pandoc 自动生成,版式可能与原件有偏差。以同目录 `.docx` 原件为准。
![](media/image1.png){width="8.26771653543307in" height="11.692913385826772in"}
项目利润分成协议
《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
All Our Broken Parts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
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
# 第一条 协议主体
## 1.1 公司信息
广州锡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MAEJUEJW4Q,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886号6楼605卡座39-41号。
## 1.2 核心团队成员(全职)
以下四方合称"核心团队",均为公司股东:
| 姓名 | 项目角色 | 公司股权比例 | 本项目分成比例 |
|------|----------|--------------|----------------|
| 班春晖 | 制作人 | 36% | 20% |
| 丁耘天 | 程序 | 22% | 20% |
| 周子迁 | 美术 | 22% | 20% |
| 陈子钦 | 文案 | 22% | 20% |
## 1.3 兼职顾问团队
以下三方合称"顾问团队":
| 姓名 | 项目角色 | 本项目分成比例 |
|------|----------|----------------|
| 江卓亚 | 关卡设计顾问 | 5% |
| 伍振彤 | 剧情顾问 | 10% |
| 向姝蓉 | 角色美术(兼) | 5% |
# 第二条 协议目的与适用范围
## 2.1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各方在《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All Our Broken Parts》(以下简称"本项目"或"本游戏")开发、发行及后续运营过程中的利润分配机制,与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相互独立。
## 2.2 适用范围
本协议仅适用于本项目,包括:
> • 游戏本体(PC、主机、移动端等所有平台版本)
>
> • 游戏DLC及内容更新(除非另行签署新协议)
>
> • 游戏原声带、艺术设定集等数字/实体周边
>
> • 游戏IP授权、改编权交易
>
> • 众筹收入、发行商预付款、里程碑付款
>
> • 游戏比赛奖金、政府补贴等与本项目直接相关的收入
不包括:公司其他项目、后续新游戏项目(除非各方另行书面同意)。
# 第三条 利润定义与计算
## 3.1 收入范围
本项目收入包括但不限于:
> • 各平台数字/实体销售收入(扣除平台分成后)
>
> • 众筹平台筹集资金(扣除平台手续费后)
>
> • 发行商预付款、版税金、里程碑付款
>
> • IP授权费、改编权交易收入
>
> • 游戏内购、DLC、季票收入
>
> • 周边商品销售收入
>
> • 比赛奖金、政府文化产业补贴等
## 3.2 成本扣除
利润 = 本项目总收入 - 非人力成本
非人力成本包括:
> • 软件授权费用(引擎、工具、中间件)
>
> • 服务器、云服务、带宽费用
>
> • 外包美术/音乐/音效费用(非团队成员创作部分)
>
> • 发行商分成、平台抽成、支付手续费
>
> • 市场推广费用、展会参展费用
>
> • 法律、财务、审计等专业服务费用
>
> • 与项目直接相关的硬件设备采购
>
> • 其他经核心团队四方一致同意的项目支出
不计入成本:核心团队成员及顾问的劳动报酬、生活补贴(除非选择3.3条的预支机制)。
## 3.3 成本承担机制
> • 收入覆盖优先:所有非人力成本首先从项目收入中扣除。
>
> • 分摊机制:如项目收入不足以覆盖非人力成本,不足部分由核心团队四方平均分摊(各承担25%),顾问团队不承担成本亏损。
>
> • 追偿权利:若某方未按时支付分摊成本,其他方有权从其未来分成中扣除,并按年利率8%计算滞纳金。
# 第四条 财务记账与透明
## 4.1 记账责任
> • 财务负责人:由丁耘天(程序)担任本项目财务负责人,负责建立和维护项目财务账簿。
>
> • 记账周期:按自然季度记账,每季度结束后进行汇总整理。
## 4.2 账目公开
季度报表:财务负责人应于每季度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向所有核心团队成员及顾问提供季度财务报表,包括:
> • 收入明细(来源、金额、到账时间)
>
> • 支出明细(类别、金额、用途、经手人、原始凭证索引)
>
> • 累计盈亏状况
>
> • 下季度预算预估
报表形式:可采用电子表格或财务软件导出的形式,须确保数据清晰可查。
## 4.3 查账权利
> • 随时查账:任何一方有权在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后,查阅项目所有原始凭证、银行流水及账簿。
>
> • 复制权利:查阅方有权对账目资料进行拍照或复印,财务负责人应予以配合。
>
> • 质疑处理:如对某笔收支有异议,应在收到报表后15日内提出,财务负责人须在7日内提供补充说明或更正。
## 4.4 财务决策
单笔支出权限:
> • 人民币2,000元以下:财务负责人可自主决定
>
> • 人民币2,000-10,000元:需核心团队任意两人同意
>
> • 人民币10,000元以上:需核心团队四方一致同意
紧急支出:因项目紧急需要(如服务器宕机修复、版权纠纷应对),财务负责人可先行支出,但须在24小时内通报其他方,并在5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
## 4.5 账户管理
> • 专用账户:本项目应设立独立银行账户(或公司子账户),所有项目收支须通过该账户流转,禁止个人账户代收代付。
>
> • 账户权限:账户预留核心团队四方印鉴或数字证书,单笔超过5,000元的支出需至少两方确认。
>
> • 资金归集:各平台收入到账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归集至项目专用账户。
## 4.6 违规责任
如发现虚报、瞒报、挪用项目资金,涉事方须立即退还资金,并赔偿其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同时视为严重违约,其他方有权根据第七条退出机制将其除名。
# 第五条 利润分配机制
## 5.1 分配比例
| 层级 | 对象 | 比例 | 说明 |
|------|------|------|------|
| 第一层 | 核心团队(4人) | 各20%,共80% | 班春晖、丁耘天、周子迁、陈子钦 |
| 第二层 | 顾问团队(3人) | 比例见1.3 | 江卓亚、伍振彤、向姝蓉 |
## 5.2 分配时点
> • 盈利定义:当本项目累计收入 \> 累计非人力成本时,视为开始盈利。
>
> • 分配周期:盈利后,每季度结算一次,结算后30日内支付。
>
> • 最低支付额:单次可分配金额低于人民币5,000元时,可累积至下一周期支付。
## 5.3 储备金机制
> • 盈利后的首次分配前,核心团队四方应协商确定储备金比例(建议10%-30%)。
>
> • 储备金用于本项目后续更新、Bug修复、服务器维护及不可预见支出。
>
> • 储备金使用需经核心团队四方一致同意。
# 第六条 预支与借款机制
## 6.1 生活补贴预支
> • 盈利前,核心团队成员可申请生活补贴预支,需经核心团队四方协商一致。
>
> • 预支金额计入该成员的未来分成,优先从首次盈利分成中全额扣除。
>
> • 预支不计算利息,但需签署借款确认书,明确金额和扣除方式。
## 6.2 禁止行为
未经其他三方书面同意,任何核心团队成员不得将本项目作为抵押向第三方借款,否则借款行为无效,且该方视为严重违约。
# 第七条 退出机制
## 7.1 主动退出(个人意愿)
定义:团队成员因个人原因(如转行、健康问题、理念不合等)主动退出项目开发。
分成调整:退出方原定分成比例减半:
> • 核心团队成员:20% → 10%
>
> • 顾问团队成员:6.67% → 3.335%
生效时点:以书面退出通知送达其他方之日起生效。
后续义务:退出方需配合完成工作交接,移交所有项目相关资料。
## 7.2 被动退出(不可抗力)
定义:因重大疾病、意外事故、家庭重大变故、被强制征召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无法继续参与。
分成调整:按实际参与时长和贡献度,由核心团队四方协商确定退出方获得原定分成的70%-100%。
评估标准:
> • 参与时长:从项目启动到退出日的实际工作时间比例
>
> • 贡献度:已完成工作量占预期总工作量的比例
>
> • 工作质量:交付成果是否达到项目标准
协商不成:按第八条争议解决机制处理。
## 7.3 除名机制
如某方严重损害项目利益(如泄露商业机密、恶意破坏项目、严重失职),经核心团队其他三方一致同意,可将其除名,分成比例归零,并保留追偿权利。
# 第八条 争议解决
## 8.1 协商优先
任何与本协议相关的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期限为30日。
## 8.2 表决机制
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按公司股权比例表决:
> • 班春晖:36%表决权
>
> • 丁耘天:22%表决权
>
> • 周子迁:22%表决权
>
> • 陈子钦:22%表决权
决议通过标准:赞成票超过50%(即班春晖+任意一方,或丁耘天+周子迁+陈子钦)。
顾问团队:不参与表决,但有权列席会议并陈述意见。
## 8.3 最终救济
如表决仍无法解决(如出现50%:50%僵局),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九条 保密义务
各方对本项目的技术细节、商业计划、财务数据、合作方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为本协议终止后5年。
# 第十条 协议变更与终止
## 10.1 变更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需经核心团队四方及顾问团队三方(如涉及顾问权利义务)书面签署同意。
## 10.2 终止
> • 本项目停止开发且决定不再发行;
>
> • 公司解散或破产;
>
> • 各方书面同意终止;
>
> • 项目IP出售给第三方且各方同意终止分成权利。
## 10.3 终止后处理
协议终止后,已产生的利润分配权利不受影响,未分配利润应在终止后60日内完成最终结算。
#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 11.1 完整协议
本协议构成各方就本项目利润分成的完整合意,取代此前所有口头或书面约定。
## 11.2 可分割性
如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 11.3 通知
各方通讯地址以本协议首部记载为准,变更需提前7日书面通知。
## 11.4 份数
本协议一式七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签署页
## 核心团队成员
| 姓名 | 签字 | 身份证号 | 日期 |
|------|------|----------|------|
| 班春晖(制作人) | 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 | ____年__月__日 |
| 丁耘天(程序) | 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 | ____年__月__日 |
| 周子迁(美术) | 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 | ____年__月__日 |
| 陈子钦(文案) | 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 | ____年__月__日 |
## 顾问团队成员
| 姓名 | 签字 | 身份证号 | 日期 |
|------|------|----------|------|
| 江卓亚(关卡设计顾问) | 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 | ____年__月__日 |
| 伍振彤(剧情顾问) | 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 | ____年__月__日 |
| 向姝蓉(角色美术) | 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 | ____年__月__日 |
![](media/image3.png){width="8.26771653543307in" height="11.692913385826772in"}
广州锡鸟科技有限公司
《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项目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