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ff --git a/memory/project_partner_entity.md b/memory/project_partner_entity.md new file mode 100644 index 0000000..bbe055a --- /dev/null +++ b/memory/project_partner_entity.md @@ -0,0 +1,16 @@ +--- +name: partner-entity-status +description: FourTune Audio(肆声音乐)尚未注册成立,当前音乐合作协议只能以杨佳睿个人名义签署 +metadata: + type: project +--- + +FourTune Audio(肆声音乐)作为乙方的音乐制作团队/工作室,目前尚未完成工商注册,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因此,与锡鸟科技的音乐合作协议只能以杨佳睿个人作为合同乙方签署。 + +**Why:** 公司未成立导致无法以企业主体签约,个人签约在法律上可行,但存在履约能力、发票开具、未来权利归属等方面的潜在问题。 + +**How to apply:** +- 在审阅与FourTune Audio/杨佳睿相关的合同时,需考虑个人主体与企业主体的差异 +- 财务付款时需确认个人能否提供合规发票或代开发票 +- 若FourTune Audio未来注册成立,可能需要通过补充协议或重新签署方式将合同主体变更 +- 评估个人履约能力时,应考虑其是否依赖未注册团队的协作资源 diff --git a/公司概况/brief.md b/公司概况/brief.md index a8a8f16..d94b8e4 100644 --- a/公司概况/brief.md +++ b/公司概况/brief.md @@ -24,7 +24,10 @@ | 广州锡鸟科技有限公司 章程 | pdf | 待导入 | | | 董事、监事、经理、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 | | 待导入 | | | 目标股权结构 | md | [目标股权结构.md](目标股权结构.md) | 融资后股比安排(含期权池) | +| 广州锡鸟共创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简介 | md | [广州锡鸟共创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简介.md](广州锡鸟共创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简介.md) | 员工持股平台(ESOP)简介 | | 营业执照 | | 待导入 | | +| 公司具体信息 | md | [具体信息.md](具体信息.md) | 公司注册、银行、账户等详细登记信息 | +| 广州锡鸟共创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联说明 | md | [广州锡鸟共创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联说明.md](广州锡鸟共创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联说明.md) | 持股平台(ESOP)与锡鸟科技的关联关系说明 | ## 关键事实 @@ -36,5 +39,5 @@ ## 更新记录 -- `last_updated`:2026-04-21 +- `last_updated`:2026-05-27 - 新增 [目标股权结构.md](目标股权结构.md) 索引。 diff --git a/公司概况/公司logo.png b/公司概况/公司logo.png new file mode 100644 index 0000000..79a4b6d Binary files /dev/null and b/公司概况/公司logo.png differ diff --git a/公司概况/广州锡鸟共创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简介.md b/公司概况/广州锡鸟共创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简介.md new file mode 100644 index 0000000..17b479c --- /dev/null +++ b/公司概况/广州锡鸟共创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简介.md @@ -0,0 +1,9 @@ +# 企业简介 + +**广州锡鸟共创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广州锡鸟共创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一家注册于广州市天河区的有限合伙企业,系广州锡鸟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ESOP)。 + +本企业作为锡鸟科技的机构股东,持有其15%股权,主要用途为代持核心团队的预留股权激励份额。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班春晖,目前预留股权尚未分配至具体员工个人,未来将根据锡鸟科技制定的股权激励计划逐步释放给符合条件的核心团队成员。 + +锡鸟科技是一家独立游戏研发企业,目前在研项目为《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英文名:All Our Broken Parts),团队规模约10人。本企业不独立开展对外经营活动。 diff --git a/公司概况/广州锡鸟共创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联说明.md b/公司概况/广州锡鸟共创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联说明.md new file mode 100644 index 0000000..7e7c23f --- /dev/null +++ b/公司概况/广州锡鸟共创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联说明.md @@ -0,0 +1,15 @@ +# 与广州锡鸟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说明 + +广州锡鸟共创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企业")与广州锡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鸟科技")的关联关系说明如下: + +## 1. 股权关系 + +本企业持有锡鸟科技15%股权,为锡鸟科技的机构股东。 + +## 2. 控制关系 + +本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班春晖,班春晖同时担任锡鸟科技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及总经理,为锡鸟科技的实际控制人之一。两企业受同一自然人实际控制。 + +## 3. 设立关系 + +本企业由锡鸟科技创始团队发起设立,系专门为锡鸟科技核心团队股权激励计划(ESOP)而成立的持股平台,自身不从事独立经营活动,运营管理与锡鸟科技一体化。 diff --git a/商务与合作/brief.md b/商务与合作/brief.md index a3fc8cc..7fbb509 100644 --- a/商务与合作/brief.md +++ b/商务与合作/brief.md @@ -12,7 +12,7 @@ - **顾问合作**:已制定《项目顾问合作协议》模板,用于与兼职顾问签约 - **美术外包**:已制定《游戏KV委托创作合同》模板(含事后补签版);已与合肥漩涡文化签订正式合同 - **翻译外包**:已与深圳市晓创生活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翻译协议》框架协议,单价 0.07 元/字 -- **音乐外包**:已与律动簇(广州)音乐传播有限公司签订《声音试制服务合同》(一次性试制试稿);与杨佳睿(FourTune Audio)签订《游戏音乐作品使用授权协议》(音乐 demo 独占授权 3 个月) +- **音乐外包**:已与律动簇(广州)音乐传播有限公司签订《声音试制服务合同》(一次性试制试稿);与杨佳睿(FourTune Audio)签订《游戏音乐作品使用授权协议》(音乐 demo 独占授权 3 个月)及正式版《游戏音乐作品使用授权协议》(《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音乐合作) - **其他供应商 / 外包**:报价单、框架协议等导入后填入索引表 - **顾问名单**:人员信息见 [组织与人员](../组织与人员/brief.md) @@ -20,11 +20,16 @@ | 合作方/项目 | 类型 | 位置/链接 | 备注 | |-------------|------|-----------|------| -| 项目顾问合作协议(模板) | md/docx | [顾问合作协议-模板.md](顾问合作协议-模板.md) / [顾问合作协议-模板.docx](顾问合作协议-模板.docx) | 适用于兼职顾问签约(经精简优化,约380行核心条款) | +| 项目顾问合作协议(模板) | md/docx | [顾问合作协议-模板.md](顾问合作协议-模板.md) / [顾问合作协议-模板.docx](顾问合作协议-模板.docx) | 适用于兼职顾问签约;正文填空式约定报酬模式,去除附件工作清单 | | 游戏KV委托创作合同(漩涡文化) | md/docx | [游戏KV委托创作合同-漩涡文化.md](游戏KV委托创作合同-漩涡文化.md) / [游戏KV委托创作合同-漩涡文化.docx](游戏KV委托创作合同-漩涡文化.docx) | 合肥漩涡文化;正式外包合同 | | 委托翻译协议(晓创生活科技) | md/docx | [框架协议模板-委托翻译协议-2026.md](框架协议模板-委托翻译协议-2026.md) / [框架协议模板-委托翻译协议-2026.docx](框架协议模板-委托翻译协议-2026.docx) | 深圳市晓创生活科技有限公司(黄志雄);框架协议,0.08元/字 | | 声音试制服务合同(律动簇) | md/docx | [与广州律动簇(音乐)传播有限公司2026年声音试制服务合同(1).md](与广州律动簇(音乐)传播有限公司2026年声音试制服务合同(1).md) / [.docx](与广州律动簇(音乐)传播有限公司2026年声音试制服务合同(1).docx) | 律动簇(广州)音乐传播有限公司(徐子翀);一次性试制试稿 | -| 游戏音乐作品使用授权协议(FourTune Audio) | md/docx | [游戏音乐作品使用授权协议(《爱与机器人的维修技术》音乐demo).md](游戏音乐作品使用授权协议(《爱与机器人的维修技术》音乐demo).md) / [.docx](游戏音乐作品使用授权协议(《爱与机器人的维修技术》音乐demo).docx) | 杨佳睿/FourTune Audio;音乐 demo 独占授权 3 个月 | +| 游戏音乐作品使用授权协议(FourTune Audio) | docx | [游戏音乐作品使用授权协议(《爱与机器人的维修技术》音乐demo).docx](游戏音乐作品使用授权协议(《爱与机器人的维修技术》音乐demo).docx) | 杨佳睿/FourTune Audio;音乐 demo 独占授权 3 个月 | +| 游戏Logo委托创作合同 | md | [游戏Logo委托创作合同-待签署.md](游戏Logo委托创作合同-待签署.md) | 待签署 | +| 《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音乐制作订单 | md | [《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音乐制作订单-模板.md](《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音乐制作订单-模板.md) | 模板 | +| 《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音乐音效报价 | pdf | [《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音乐音效报价.pdf](《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音乐音效报价.pdf) | 报价单 | +| 游戏音乐作品使用授权协议(《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音乐合作) | md/docx | [游戏音乐作品使用授权协议(《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音乐合作).md](游戏音乐作品使用授权协议(《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音乐合作).md) / [.docx](游戏音乐作品使用授权协议(《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音乐合作).docx) | 杨佳睿/FourTune Audio;正式授权协议,计费 2800 元/分钟 | +| 游戏音乐作品使用授权协议(音乐合作)— 甲方修订稿 | md | [游戏音乐作品使用授权协议(《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音乐合作)-甲方修订稿.md](游戏音乐作品使用授权协议(《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音乐合作)-甲方修订稿.md) | 供谈判用;音乐+音效、附件 D 报价单计价、A/B 双模式+分批确认单 | ## 关键事实 @@ -34,5 +39,5 @@ ## 更新记录 -- `last_updated`:2026-05-09 -- 新增声音试制服务合同(律动簇)与游戏音乐作品使用授权协议(FourTune Audio)索引。 +- `last_updated`:2026-05-27 +- 重写顾问合作协议模板:去除附件一/二,改以正文填空式约定报酬模式;精简除名机制与主动退出条款。 diff --git a/商务与合作/《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音乐制作订单-模板.md b/商务与合作/《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音乐制作订单-模板.md new file mode 100644 index 0000000..89df9e7 --- /dev/null +++ b/商务与合作/《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音乐制作订单-模板.md @@ -0,0 +1,74 @@ +# 《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音频制作订单 + +**订单编号**:____________ +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 + +--- + +## 一、计价方式(勾选其一) + +- [ ] **按量计费**:按实际交付数量/时长结算,具体单价见附件报价单(同一种类音效满 12 个可享 Bundle 折扣) +- [ ] **全包价**:本批次固定总价,不受实际交付数量或时长影响 + +--- + +## 二、本批次制作清单 + +| 序号 | 作品类型 | 曲目名称 / 音效功能 | 预计时长 / 数量 | 风格参考 | 备注 | +|------|----------|---------------------|----------------|----------|------|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5 | | | | | | + +**作品类型说明**:背景音乐 / UI音效 / Gameplay反馈音效 / 环境氛围音 + +--- + +## 三、交付排期 + +- 初稿交付: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 修改完成: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 最终版交付: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 +**交付格式**:24-bit / 48kHz 无损 WAV 格式(如需其他格式请注明) + +--- + +## 四、费用与付款 + +- 本批次预估 / 固定总费用:人民币 ________ 元 + - 如按量计费:预估时长 ____ 分钟 / 数量 ____ 件,单价 ____ 元(如有 Bundle 折扣请注明) + - 如全包价:固定总价 ____ 元 +- 预付款(30%):________ 元,于本订单签署后 ____ 个工作日内支付 +- 中期款(40%):________ 元,于初稿验收通过后 7 个自然日内支付 +- 尾款(30%):________ 元,于最终版验收通过后 7 个自然日内支付 + +**全包价补充约定**: +> 本批次采用全包价方式,固定总价为人民币 ____ 元。如甲方在制作过程中对该批次作品的数量、功能定位或风格方向提出超出本订单约定范围的重大变更,双方应另行协商追加费用。 + +--- + +## 五、其他约定 + +(如有特殊要求,如加急、额外修改轮次、特定交付格式、环境音分轨交付等,写在此处) + +--- + +**依据条款** + +本订单依据双方于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署的《游戏音乐作品使用授权协议》签署,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确认** +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 +日期:____________ + +**乙方确认** +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 +日期:____________ diff --git a/商务与合作/游戏音乐作品使用授权协议(《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音乐合作)-修订版.docx b/商务与合作/游戏音乐作品使用授权协议(《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音乐合作)-修订版.docx new file mode 100644 index 0000000..fd3b602 Binary files /dev/null and b/商务与合作/游戏音乐作品使用授权协议(《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音乐合作)-修订版.docx differ diff --git a/商务与合作/游戏音乐作品使用授权协议(《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音乐合作)-修订版.md b/商务与合作/游戏音乐作品使用授权协议(《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音乐合作)-修订版.md new file mode 100644 index 0000000..e71d669 --- /dev/null +++ b/商务与合作/游戏音乐作品使用授权协议(《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音乐合作)-修订版.md @@ -0,0 +1,299 @@ +# 游戏音乐作品使用授权协议 + +**甲方:**广州锡鸟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MAEJUEJW4Q + +法定代表人:班春晖 + +联系方式:15209116298 / [781230111@qq.com](mailto:781230111@qq.com) + +**乙方:**杨佳睿(FourTune Audio 肆声音乐授权代表人) + +身份证号:620102200109030028 + +联系方式:+86 13919209718 / [yjr13919209718@163.com](mailto:yjr13919209718@163.com) + +甲方与乙方就游戏《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游戏内音乐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 +## 第一条 定义与释义 + +### 1.1 术语定义 + +本协议中所使用的术语定义如下: + +- **"游戏"**:指甲方的电子游戏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PC 端、主机端、移动端等平台的正式与非正式上线版本(如 Demo、测试版本、发行版本等)。 +- **"音乐作品"**:系指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为甲方创作、交付并授权甲方独占使用的乐曲、音效及相关录音制品,包括但不限于背景音乐、UI 音效、Gameplay 反馈音效、环境氛围音等,具体内容以最终交付成果为准。 +- **"游戏及相关衍生内容独占使用权"**:系指甲方在全球范围内、在游戏及相关衍生内容领域内对音乐作品享有的永久、独占性使用权利,具体授权范围见本协议第三条。本协议中未定义的其他词语,依行业惯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解释。 + +### 1.2 语言与适用范围 + +本协议以中文书写,如有多种语言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本协议适用于甲方在全球范围内的游戏产品相关用途。 + +## 第二条 制作与交付 + +### 2.1 制作内容 +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游戏《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制作音乐作品及音效作品。具体制作内容、数量、规格及交付排期以双方签署的《制作订单》为准。《制作订单》可通过双方书面确认(包括但不限于签字盖章、电子邮件、双方认可的即时通讯记录)方式签署。 + +### 2.2 交付时间与方式 + +乙方将根据甲方提出的音频需求及项目排期,按双方确认之制作顺序依次完成音乐作品及音效作品制作与交付。 + +对于单首时长在 2 分钟(含)以内的音乐作品,乙方应于确认制作需求后 7 个工作日内提交第一版 Demo / 初稿;对于单首时长超过 2 分钟的音乐作品,乙方应于确认制作需求后 10 个工作日内提交第一版 Demo / 初稿。具体交付时间可根据项目复杂度、修改需求及双方协商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 +乙方通过双方约定之社交媒体或协同办公软件(包括但不限于微信、QQ、飞书、网盘等)向甲方交付音乐作品及相关文件。作品格式与规格另行签署《交付清单及格式规范》。 + +### 2.3 修改与验收 + +在音乐需求方向不发生重大变更的前提下,乙方为每首音乐作品及每个音效作品提供最多三轮免费修改服务。甲方应于收到阶段性版本后,在合理时间内集中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根据双方确认的修改意见进行调整。 + +如甲方在制作过程中对风格、核心方向、功能定位或需求内容进行重大变更,导致需对已完成作品进行大幅重制或额外制作工作的,双方应另行协商新增工作周期及费用。 + +乙方完成最终修改并交付最终版本后,视为该作品通过验收。 + +### 2.4 技术实现 + +甲方对音乐作品进行技术处理的具体权限与限制,详见本协议第 3.2 条。 + +### 2.5 分批制作与订单确认 + +双方同意按项目实际进度分批次推进音乐制作。每批次制作开始前,双方应就本批次制作内容签署《制作订单》。每份《制作订单》应载明:本批次作品清单(含作品类型、曲目名称/音效功能、预计时长或数量、风格参考)、计价方式、交付时间节点、阶段性费用及付款安排。《制作订单》经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制作订单》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以《制作订单》为准,但《制作订单》不得降低本协议约定的授权范围、权利归属及保密义务标准。 + +如双方在合理期限内未能就某批次《制作订单》达成一致,任一方有权暂停该批次制作,不影响已签署订单的继续履行。 + +## 第三条 著作权及其他权利归属 + +### 3.1 著作权归属 + +本协议项下,甲方以独占许可方式取得音乐作品在游戏及相关衍生内容领域内的永久、独占性使用权。除本协议明确保留予乙方之权利外,双方确认乙方不就音乐作品在游戏领域内主张任何权利。音乐作品之著作权仍由乙方享有,但乙方仅可在本协议明确约定之范围内行使该等权利。 + +### 3.2 甲方权利 +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 +1. 在全球范围内、在游戏及本游戏 IP 相关衍生内容领域内对音乐作品的永久、独占性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将音乐作品用于游戏本体、宣传物料、DLC、预告片、游戏原声带(随游戏捆绑发售之 OST/Soundtrack)、该游戏 IP 改编之影视、动画作品及相关衍生内容之开发、发行与运营; +2. 在前述范围内对音乐作品进行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改编及商业化运营; +3. 基于游戏技术实现需要,对音乐作品进行剪辑、循环、分轨、重组,以及通过音频中间件(如 Wwise、FMOD 等)进行交互式音频设计与动态混音实现; +4. 将音乐作品随游戏本体捆绑发售之原声带(OST/Soundtrack)进行发行,无需另行支付费用; +5. 基于游戏运营及技术需要,对音乐作品进行改编、变奏、重编、制作不同乐器版本、动态混音版本或交互式音频设计,无需另行征得乙方同意;但前述改编作品仅限于本游戏及相关衍生内容使用,且不得以歪曲、篡改等方式损害乙方声誉; +6. 将音乐作品用于同一 IP、同一世界观下的续作、外传、重制版、合集包及衍生游戏,无需另行支付费用。 + +### 3.3 乙方权利 + +除本协议明确授予甲方之权利外,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 +1. 署名权,包括但不限于游戏内署名、宣传物料署名及 OST / Soundtrack 等音乐发行中的联合署名权; +2. 音乐平台发行权,包括但不限于将音乐作品以单曲、EP、专辑形式上架 Spotify、Apple Music、网易云音乐、QQ 音乐等流媒体平台进行发行;该等发行中,乙方应注明音乐作品出自游戏《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 +3. 非商业展示权,包括但不限于将音乐作品用于 Demo Reel、作品集、个人网站、社交媒体、行业宣传及职业案例展示; +4. 在不影响甲方游戏商业运营的前提下,对音乐作品进行公开表演、传播或用于乙方个人品牌宣传之权利; +5. 依据本协议乙方享有的权利所产生之相关收益获取权。 + +乙方行使上述权利时,无需另行征得甲方同意,且甲方不得无故限制、干涉或主张相关收益分配。 + +### 3.4 甲方义务与限制 + +甲方不得就音乐作品行使或主张以下行为: + +1.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音乐作品单独转让、再许可第三方,或作为独立音频产品、素材包、曲库资源进行商业售卖,或基于音乐作品进行独立于本游戏 IP 之外的商业化再创作、改编或衍生开发; +2. 删除、遮挡、修改乙方署名信息,或以歪曲、篡改等方式损害乙方声誉及作品完整性; +3. 限制乙方依据本协议约定行使署名权、音乐平台发行权及非商业展示权; +4. 将音乐作品用于与本游戏 IP 无关的独立项目(本协议终止后,已发布版本不受影响)。 + +若甲方拟将音乐作品用于本条第(1)款所述之独立商业用途,双方应另行协商授权范围、收益分配及署名方式。 + +### 3.5 乙方义务与限制 + +双方同意,乙方不将音乐作品用于任何电子游戏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作为其他游戏之配乐、预告片音乐、游戏内音频素材或游戏相关宣传物料使用。该限制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持续有效,且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继续有效。 + +乙方在音乐流媒体平台发行音乐作品的时间,不得早于游戏《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全球首发日,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 + +乙方不得将音乐作品授权给任何第三方用于其他商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广告、动画、综艺等。双方确认,本游戏 IP 改编之影视、动画及其他衍生作品所需之音乐使用权,已包含于甲方依据本协议取得之授权范围内。 + +### 3.6 权利保证 + +乙方承诺音乐作品为其原创或已取得合法授权,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若音乐作品由乙方以外的第三方参与创作,乙方确认已取得该等第三方授予本协议所需之完整权利及转授权许可。如因音乐作品产生知识产权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合理赔偿。 + +### 3.7 授权范围调整 + +如甲方需扩大或变更授权范围,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并就新增授权范围对应的费用及条件另行约定。 + +## 第四条 授权费用及支付方式 + +### 4.1 授权费用 + +双方应于每批次制作开始前,共同确认该批次作品之数量、规格、制作需求及对应交付排期,并签署《制作订单》作为结算依据。双方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确定每批次费用,具体以该批次《制作订单》约定为准: + +(1)**按量计费**:按实际交付数量结算。背景音乐按最终交付时长计算;UI 音效、Gameplay 反馈音效等按实际交付 Asset 数量计算;环境氛围音按最终交付时长计算。具体单价及 Bundle 折扣规则详见附件《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音乐音效报价; + +(2)**全包价**:按批次一次性约定固定总价,不受实际交付数量或时长影响。 + +具体计费标准详见附件《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音乐音效报价。 + +甲方应根据双方商定之交付频次及阶段性交付内容,分阶段向乙方支付对应费用。具体付款节点、金额及支付时间由双方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另行确认,可通过补充协议、报价单、邮件或双方认可的书面沟通形式进行确认。乙方完成对应阶段之交付内容后,甲方应按照双方确认之付款安排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 +#### 4.1.1 Demo 费用抵扣约定 + +鉴于甲乙双方此前已就 Demo 音乐制作签署相关协议并支付对应 Demo 费用(1400 元),如甲方后续确认将对应 Demo 音乐作品用于正式游戏版本、商业发行版本或其他商业化用途,则双方同意:此前已支付之 Demo 费用可直接抵扣对应音乐作品的正式授权费用。 + +具体抵扣标准为:该段 Demo 对应的音乐作品在正式授权费用结算时,可扣除人民币 1400 元 Demo 费用。 + +如正式版本基于原 Demo 音乐进行修改、扩展、重编或正式制作,仍视为对应 Demo 音乐作品之延续使用,前述费用抵扣约定同样适用。 + +### 4.2 支付方式 + +甲方应按照双方确认之《制作订单》所载付款安排支付对应费用。每批次费用支付比例为:30% 预付款、40% 中期款、30% 尾款。 + +其中: + +(1)甲方于该批次制作正式开始前,支付该批次预计费用的 30% 作为预付款; + +(2)乙方完成该批次作品初稿交付后的 7 个自然日内,甲方支付该批次预计费用的 40% 作为中期款; + +(3)乙方完成最终修改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向甲方交付该批次作品的最终审核版本;甲方应于收到最终审核版本后的 7 个自然日内支付剩余 30% 尾款。乙方在收到该批次全部款项(含预付款、中期款及尾款)后,向甲方交付该批次作品的最终成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母带文件、分轨文件、独立音效文件及商用版本文件)。 + +如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对应阶段款项,乙方有权暂停后续制作、修改及交付工作,直至相关款项支付完成。 +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 +户名:(待填写) + +卡号:(待填写) + +开户行:(待填写) + +### 4.3 税费承担 + +本协议项下的全部税费由乙方依法承担。甲方依法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有权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相应税款。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或付款后合理期限内,向甲方提供与该次付款金额相符的合法有效发票。若因政策变化导致税费调整,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 +### 4.4 费用调整 + +如因某批次项目需求或音乐作品实际时长发生变更,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该批次费用,并签署补充协议或修订该批次《制作订单》。 + +### 4.5 违约支付 + +如甲方逾期支付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未付款项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 4.6 发票开具 + +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开具与该次付款金额相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抬头为"广州锡鸟科技有限公司"。发票不合规的,乙方应在 5 个工作日内重新开具;甲方收到合规发票前,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逾期责任。 + +## 第五条 违约责任 + +### 5.1 违约认定 +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对方权益受损的,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确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合理赔偿。 + +### 5.2 乙方权利保障 + +如甲方超出授权范围使用音乐作品,或未经协商转让、再授权、实质性修改音乐作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该等使用行为,双方应就后续处理友好协商。 + +### 5.3 甲方权利保障 + +如乙方未按约定交付音乐作品或交付作品不符合约定要求,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达成制作目标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并就已支付费用进行结算。 + +如乙方违反第 3.5 条,将音乐作品用于其他电子游戏项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该等使用;如因此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的,双方应就赔偿事宜友好协商,乙方应予以合理补偿。 + +### 5.4 违约金 + +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双方应首先协商确定赔偿方案;协商不成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授权费用 20% 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仍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就不足部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 +### 5.5 免责事由 +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重大疫情等)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双方可部分或全部免责,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减轻损失。 + +##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 +### 6.1 协议变更 +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变更、补充、修订,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6.2 协议解除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可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 +(1)对方严重违约,且在合理期限内未予纠正; + +(2)因不可抗力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 +(3)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 + +### 6.3 协议终止 + +本协议因解除或终止而失效的,不影响甲方依据本协议已享有的游戏及相关衍生内容之永久使用权;但甲方应停止在新的独立项目或新游戏中使用音乐作品,并按照本协议约定妥善处理已发布版本的使用权。 + +### 6.4 后果处理 + +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应在 30 日内完成结算。甲方应停止超出授权范围的使用,乙方应返还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如有)。 + +## 第七条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 +### 7.1 适用法律 +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 + +### 7.2 争议协商与诉讼 +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7.3 费用承担 + +因争议导致诉讼的,败诉方应承担胜诉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 +##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 +### 8.1 通知送达 + +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快递、挂号信等)送达对方,送达地址以本协议载明为准。如有变更,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 +### 8.2 保密义务 + +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等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 +#### 8.2.1 保密信息范围 + +本协议所指的"未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该游戏相关的全部未向社会公众发布的内容、资料与信息,具体涵盖游戏的整体设计、故事情节、角色设定、美术画面、界面布局、音频素材(包括但不限于音乐、音效、配音)、开发中的或已最终完成的音乐作品、项目进度、内部测试情况、营销策略、预计上线时间以及甲方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明确告知乙方应予保密的任何其他信息。 + +#### 8.2.2 乙方保密义务 +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该游戏在全球范围内首个公开运营版本正式上线发布之日(以下简称"游戏上线日")前,乙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以任何形式、通过任何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社交媒体账号、自媒体平台、作品集展示网站、线下交流活动等)向任何第三方发布、展示、演示、泄露、传播或允许他人接触本条第 1 款所述的任何未公开信息。 + +#### 8.2.3 保密期限 + +本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而失效,直至相关信息已由甲方主动进入公共领域。 + +### 8.3 合同完整性 + +本协议构成双方关于本协议事项的完整约定,替代之前所有口头或书面协议、谅解或承诺。 + +### 8.4 可分割性 + +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 +## 第九条 附则 + +### 9.1 协议生效 +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 9.2 协议份数 +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9.3 附件效力 + +本协议附件及经双方确认的《制作订单》均为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9.4 未尽事宜 +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 +甲方(签字/盖章): + +WechatIMG118 + +日期: + +乙方(签字/盖章): + +日期:2026 年 5 月 19 日 \ No newline at end of file diff --git a/商务与合作/游戏音乐作品使用授权协议(《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音乐合作).docx b/商务与合作/游戏音乐作品使用授权协议(《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音乐合作).docx index e252181..386b119 100644 Binary files a/商务与合作/游戏音乐作品使用授权协议(《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音乐合作).docx and b/商务与合作/游戏音乐作品使用授权协议(《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音乐合作).docx differ diff --git a/商务与合作/游戏音乐作品使用授权协议(《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音乐合作).md b/商务与合作/游戏音乐作品使用授权协议(《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音乐合作).md new file mode 100644 index 0000000..90bb543 --- /dev/null +++ b/商务与合作/游戏音乐作品使用授权协议(《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音乐合作).md @@ -0,0 +1,306 @@ +**游戏音乐作品使用授权协议** + +**甲方:**广州锡鸟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MAEJUEJW4Q + +法定代表人:班春晖 + +联系方式:15209116298 / <781230111@qq.com> + +**乙方:**杨佳睿 (FourTune Audio肆声音乐授权代表人) + +身份证号:620102200109030028 + +联系方式:+86 13919209718 / + +甲方与乙方就游戏***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游戏内音乐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 +1. **定义与释义** + +1.1 术语定义 + +本协议中所使用的"游戏"指甲方的电子游戏项目,包括但不限于PC端、主机端、移动端等平台的正式与非正式上线版本(如demo、测试版本、发行版本等)。 + +"音乐作品"系指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为甲方创作、交付并授权甲方独占使用的乐曲及相关录音制品,具体内容以最终交付成果为准。 + +"作品版权独占授权"系指乙方将音乐作品之著作财产权(署名权等人身权除外)在游戏及相关衍生内容领域内永久、独占地授权给甲方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改编、商业化运营等权利。甲方有权在全球范围内将音乐作品用于游戏本体、宣传物料、DLC、预告片及相关衍生内容之开发与运营。 + +在前述权利基础上,甲方同意乙方保留并回授以下权利: + +(1)乙方保留音乐作品之署名权,包括但不限于游戏内署名及 OST / Soundtrack +等音乐发行中的联合署名权; + +(2)乙方保留音乐作品于 Spotify、Apple +Music、网易云音乐等音乐平台之发行权; + +(3)乙方保留将音乐作品用于非商业展示之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Demo +Reel、作品集、个人网站、社交媒体及行业宣传用途; + +(4)乙方可在不影响甲方游戏商业运营之情况下,将音乐作品用于个人职业宣传及行业案例展示。 + +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告知并经双方另行协商一致,甲方不得将音乐作品单独进行二次售卖、转授权或用于与本游戏项目无关之独立商业化交易。若甲方拟将音乐作品单独授权第三方使用、出售或进行其他独立商业开发,双方应另行协商授权范围、收益分配及署名方式等事项。本协议中未定义的其他词语,依行业惯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解释。 + +1.2 协议解释 + +本协议条款如与附件或补充协议存在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协议条款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影响条款本身的解释。 + +1.3 语言与适用范围 + +本协议以中文书写,如有多种语言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本协议适用于甲方在全球范围内的游戏产品相关用途。 + +**第二条 授权内容与范围** + +2.1 制作内容 +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游戏《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制作音乐作品。具体规格以双方确认的《音乐需求确认单》为准。 + +2.2 交付时间与方式 + +乙方将根据甲方提出的音乐需求及项目排期,按双方确认之制作顺序依次完成音乐作品制作与交付。 + +对于单首时长在2分钟(含)以内的音乐作品,乙方应于确认制作需求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第一版 +Demo / +初稿;对于单首时长超过2分钟的音乐作品,乙方应于确认制作需求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第一版 +Demo / +初稿。具体交付时间可根据项目复杂度、修改需求及双方协商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 +乙方通过双方约定之社交媒体或协同办公软件(包括但不限于微信、QQ、飞书、网盘等)向甲方交付音乐作品及相关文件。作品格式与规格另行签署《交付清单及格式规范》。 + +2.3 修改与验收 + +在音乐需求方向不发生重大变更的前提下,乙方为每首音乐作品提供最多三轮免费修改服务。甲方应于收到阶段性版本后,在合理时间内集中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根据双方确认的修改意见进行调整。 + +如甲方在制作过程中对音乐风格、核心方向、功能定位或需求内容进行重大变更,导致需对已完成作品进行大幅重制或额外制作工作的,双方应另行协商新增工作周期及费用。 + +乙方完成最终修改并交付最终版本后,视为该音乐作品通过验收。 + +2.4 技术实现 + +甲方可基于技术实现需要,对音乐作品进行剪辑、循环、分轨、重组及通过音频中间件进行交互式实现,但不得对音乐的核心表达进行实质性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旋律、和声及结构,且不得基于音乐作品进行再创作、改编或衍生作品开发。如需进行实质性修改,须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 +2.5 授权范围调整 + +如甲方需扩大或变更授权范围,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并就新增授权范围对应的费用及条件另行约定。 + +**第三条 著作权及其他权利归属** + +3.1 著作权归属 + +本协议项下音乐作品之著作财产权(署名权等人身权除外)由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转让独占授权予甲方,甲方享有音乐作品在游戏及相关衍生内容中的永久独占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改编及商业化运营等权利。 + +乙方保留音乐作品之署名权,包括但不限于游戏内署名及 OST / Soundtrack +等音乐发行中的联合署名权;同时,乙方保留音乐作品于各音乐平台之发行权,以及将音乐作品用于非商业性质展示之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Demo Reel、作品集、个人网站、社交媒体及行业宣传用途。 +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与乙方书面确认,甲方不得将音乐作品单独进行二次售卖、转授权或用于与本游戏项目无关之独立商业化交易。若甲方拟将音乐作品单独授权第三方使用、出售或进行其他独立商业开发,双方应另行协商授权范围、收益分配及署名方式等事项。 + +3.2 甲方权利限制 + +甲方不得就音乐作品行使或主张以下行为: + +(1)未经乙方书面确认,将音乐作品单独出售、转让、再许可第三方使用,或用于与本游戏项目无关之独立商业化用途; + +(2)未经乙方事先告知及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将音乐作品作为独立音频产品、素材包、曲库资源或其他可脱离游戏单独交易之内容进行商业售卖; + +(3)删除、遮挡、修改乙方署名信息,或以任何方式暗示音乐作品由甲方或第三方独立创作; + +(4)限制乙方依据本协议约定行使署名权、音乐平台发行权及非商业展示权。 + +3.3 乙方保留及回授权利 + +除本协议明确授予甲方之游戏及相关衍生内容使用权外,乙方保留并经甲方确认可继续行使以下权利: + +(1)署名权,包括但不限于游戏内署名、宣传物料署名及 OST / Soundtrack +等音乐发行中的联合署名权; + +(2)音乐平台发行权,包括但不限于将音乐作品以单曲、EP、专辑或 OST +形式上架 Spotify、Apple Music、网易云音乐、QQ 音乐等流媒体平台进行发行; + +(3)非商业展示权,包括但不限于将音乐作品用于 Demo +Reel、作品集、个人网站、社交媒体、行业宣传及职业案例展示; + +(4)在不影响甲方游戏商业运营的前提下,对音乐作品进行公开表演、传播或用于乙方个人品牌宣传之权利; + +(5)依据本协议保留权利所产生之相关收益获取权。 + +乙方行使上述保留权利时,无需另行征得甲方同意,且甲方不得无故限制、干涉或主张相关收益分配;但乙方不得将音乐作品授权用于其他商业项目。 + +3.4 权利保证 + +乙方保证音乐作品为原创或已取得合法授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如因音乐作品产生知识产权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 +3.5 权利协商 + +如甲方有特殊需求,可就部分权利的行使方式与乙方另行协商,并通过补充协议明确约定。 + +**第四条 授权费用及支付方式** + +4.1 授权费用 + +甲乙双方应于具体制作阶段开始前,共同确认音乐作品之数量、预计时长、制作需求及对应交付排期。音乐作品授权及制作费用按最终确认时长计算,计费标准为每分钟 +400 美元(经双方确认按汇率折算,本合同范围内以每分钟 2800 +元人民币为准)。具体计费标准见附件《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音乐音效报价。 + +甲方应根据双方商定之交付频次及阶段性交付内容,分阶段向乙方支付对应费用。具体付款节点、金额及支付时间由双方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另行确认,可通过补充协议、报价单、邮件或双方认可的书面沟通形式进行确认。乙方完成对应阶段之交付内容后,甲方应按照双方确认之付款安排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 +4.1.1 Demo 费用抵扣约定 + +鉴于甲乙双方此前已就 Demo 音乐制作签署相关协议并支付对应 Demo +费用(1400元),如甲方后续确认将对应 Demo +音乐作品用于正式游戏版本、商业发行版本或其他商业化用途,则双方同意:此前已支付之 +Demo 费用可直接抵扣对应音乐作品的正式授权费用。 + +具体抵扣标准为:该段Demo对应的音乐作品在正式授权费用结算时,可扣除人民币 +1400 元 Demo 费用。 + +如正式版本基于原 Demo 音乐进行修改、扩展、重编或正式制作,仍视为对应 +Demo 音乐作品之延续使用,前述费用抵扣约定同样适用。 + +4.2 支付方式 + +甲方应按照双方确认之阶段性制作排期支付对应费用。每阶段费用支付比例为:30% +预付款、40% 中期款、30% 尾款。 + +其中: + +(1)甲方于该阶段音乐制作正式开始前,支付该阶段预计费用的 30% +作为预付款; + +(2)乙方完成该阶段音乐作品初稿交付后的7个自然日内,甲方支付该阶段预计费用的 +40% 作为中期款; + +(3)乙方完成最终修改并交付最终版本后的7个自然日内,甲方支付剩余 30% +尾款。乙方在收到对应阶段全部款项后,向甲方交付最终母带文件及商用版本文件。 + +如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对应阶段款项,乙方有权暂停后续制作、修改及交付工作,直至相关款项支付完成。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 +户名: + +卡号: + +开户行: + +4.3 税费承担 + +本协议项下的全部税费由乙方依法承担。若因政策变化导致税费调整,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 +4.4 费用调整 + +如因项目需求或音乐作品实际时长发生变更,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费用,并签署补充协议。 + +4.5 违约支付 + +如甲方逾期支付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未付款项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第五条 违约责任** + +5.1 违约认定 +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对方权益受损的,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维权费用。 + +5.2 乙方权利保障 + +如甲方超出授权范围使用音乐作品,或擅自转让、再授权、修改音乐作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 +5.3 甲方权利保障 + +如乙方未按约定交付音乐作品或交付作品不符合约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返还已支付费用。 + +5.4 违约金 + +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授权费用的20%;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违约方还应赔偿全部实际损失。 + +5.5 免责事由 +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重大疫情等)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双方可部分或全部免责,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减轻损失。 +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 +6.1 协议变更 +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变更、补充、修订,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6.2 协议解除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 +(1)对方严重违约,且在合理期限内未予纠正; + +(2)因不可抗力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 +(3)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 + +6.3 协议终止 + +本协议授权期限届满且双方未续约的,协议自动终止。终止后,甲方应停止新增项目或新版本中使用音乐作品,并按照本协议约定妥善处理已发布版本的使用权。 + +6.4 后果处理 + +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应在30日内完成结算,甲方应停止一切超出授权范围的使用,乙方应返还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如有)。 + +**第七条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 +7.1 适用法律 +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 + +7.2 争议协商与诉讼 +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7.3 费用承担 + +因争议导致诉讼的,败诉方应承担胜诉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 +8.1 通知送达 + +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快递、挂号信等)送达对方,送达地址以本协议载明为准。如有变更,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 +8.2 保密义务 + +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等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 +8.2.1保密信息范围:本补充协议所指的"未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该游戏相关的全部未向社会公众发布的内容、资料与信息,具体涵盖游戏的整体设计、故事情节、角色设定、美术画面、界面布局、音频素材(包括但不限于音乐、音效、配音)、开发中的或已最终完成的音乐作品、项目进度、内部测试情况、营销策略、预计上线时间以及甲方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明确告知乙方应予保密的任何其他信息。 + +8.2.2乙方保密义务:自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该游戏在全球范围内首个公开运营版本正式上线发布之日(以下简称"游戏上线日")前,乙方负有严格的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通过任何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社交媒体账号、自媒体平台、作品集展示网站、线下交流活动等)向任何第三方发布、展示、演示、泄露、传播或允许他人接触本条第1款所述的任何未公开信息。 + +8.2.3 +保密期限:本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而失效,直至相关信息已由甲方主动进入公共领域。 + +8.3 合同完整性 + +本协议构成双方关于本协议事项的完整约定,替代之前所有口头或书面协议、谅解或承诺。 + +8.4 可分割性 + +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 +**第九条 附则** + +9.1 协议生效 +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9.2 协议份数 +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9.3 附件效力 + +本协议附件为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9.4 未尽事宜 +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 +甲方(签字/盖章): + +![WechatIMG118](media/image1.jpeg){width="1.2354166666666666in" +height="0.4673611111111111in"}日期: + +乙方(签字/盖章): + +日期:2026年5月19日 diff --git a/商务与合作/顾问合作协议-模板.docx b/商务与合作/顾问合作协议-模板.docx index 6f41409..53ec1b3 100644 Binary files a/商务与合作/顾问合作协议-模板.docx and b/商务与合作/顾问合作协议-模板.docx differ diff --git a/商务与合作/顾问合作协议-模板.md b/商务与合作/顾问合作协议-模板.md index 8ed7fb0..d2f8b10 100644 --- a/商务与合作/顾问合作协议-模板.md +++ b/商务与合作/顾问合作协议-模板.md @@ -1,4 +1,4 @@ -# 项目顾问合作协议(模板·精简版) +# 项目顾问合作协议 **适用说明**:本模板适用于广州锡鸟科技有限公司(Tinbird Games)与兼职项目顾问的合作。[方括号]内容为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的占位符。 @@ -22,7 +22,7 @@ ## 鉴于 1. 甲方系独立游戏《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英文名:All Our Broken Parts,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开发主体; -2. 乙方在 [顾问专业领域] 领域具有专业经验,愿意为甲方提供兼职顾问服务; +2. 乙方是公司主体成立前的项目共创者,在公司主体成立后,双方协商以兼职形式继续合作; 3.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 @@ -55,13 +55,12 @@ 乙方应善意履行以下义务: -1. **服务义务**:按附件一《顾问工作内容清单》完成约定工作,保证交付质量符合行业标准; +1. **服务义务**:按双方约定的顾问职责范围善意完成工作,保证交付质量符合行业标准; 2. **响应义务**:对甲方合理沟通请求在 **5 个工作日** 内予以回复; -3. **参会义务**:按约定参加会议,确无法参加需提前 **24 小时** 书面请假; -4. **报告义务**:每季度向甲方提交书面工作进展汇报; -5. **原创性保证**:交付成果为原创或已取得合法授权,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6. **保密义务**:遵守本协议第八条保密条款; -7. **利益冲突披露**:为与甲方存在竞争关系或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其他主体提供服务前,须书面告知甲方。 +3. **参会义务**:按约定参加会议,重大会议确无法参加需提前 **24 小时** 书面请假; +4. **原创性保证**:交付成果为原创或已取得合法授权,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5. **保密义务**:遵守本协议第八条保密条款; +6. **利益冲突披露**:为与甲方存在竞争关系或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其他主体提供服务前,须书面告知甲方。 ### 1.6 顾问权利 @@ -94,39 +93,28 @@ 乙方保证交付作品为原创或合法使用,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如因侵权导致甲方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2.4 既有成果使用 - -乙方在服务中使用的既有知识、方法、工具库(非针对本项目专门创作),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但甲方有权在本项目中永久免费使用。 - --- -## 第三条 报酬模式选择 +## 第三条 报酬模式 -双方可根据顾问意愿及项目需求,在签署时协商选择以下报酬模式之一: +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按以下第 **[ ]** 种方式获得报酬: -### 3.1 模式A:收益分成模式 +**第一种:收益分成模式** -- 乙方**不收取**固定顾问费用; -- 乙方享有本项目可分配收益的约定比例(见第四条); -- 适用于愿意与项目长期绑定、共担风险的顾问。 +乙方不收取固定顾问费用,享有本项目可分配收益的 **[ ]%**。本协议第四条全部适用。 -### 3.2 模式B:固定费用外包模式 +**第二种:固定费用外包模式** -- 乙方按以下任一方式收取固定费用,**不享有**收益分成权利: - - **按小时计费**:[X] 元/小时,每月结算; - - **按里程碑计费**:按附件一中的交付节点,每完成一项支付固定费用; - - **按月固定费用**:[X] 元/月,需约定最低服务时长或最低交付量。 -- 知识产权归属仍按第二条执行。 +乙方按以下方式收取固定费用,不享有收益分成: -### 3.3 模式C:混合模式(可选) +- 计费方式:[按小时 / 按里程碑 / 按月固定] +- 费用标准:[ ] -- 双方可约定较低固定费用与较低分成比例的组合,具体金额及比例在附件或补充协议中载明。 +本协议第四条不适用。 -### 3.4 模式适用说明 +**第三种:混合模式** -- 如选择模式B,第四条可分配收益分成机制**不适用**; -- 如选择模式C,第四条仅就约定的分成比例部分适用; -- 所选模式应在附件一中注明。 +乙方收取固定费用 **[ ]** 元/月,同时享有本项目可分配收益的 **[ ]%**。本协议第四条部分适用。 --- @@ -136,9 +124,7 @@ 乙方享有本项目**可分配收益的 [X]%**作为顾问收益。 -**术语说明**:"可分配收益"为双方特别约定的计算概念,不同于会计或税法中的"利润"——未扣除核心团队及顾问的劳动报酬。 - -该比例与乙方持有的公司股权(如有)相互独立。 +**术语说明**:"可分配收益"为双方特别约定的计算概念,不同于会计或税法中的"利润"——未扣除甲方全职团队成员及乙方劳动报酬。 ### 4.2 可分配收益定义 @@ -150,11 +136,11 @@ **项目直接支出**:软件授权费、服务器费用、外包费用、平台分成及支付手续费、市场推广费、专业服务费等与项目直接相关的支出。 -**不计入支出**:核心团队成员劳动报酬、顾问固定报酬(如有)。 +**不计入支出**:甲方全职团队成员劳动报酬、乙方固定报酬(如有)。 ### 4.3 成本承担与亏损处理 -项目直接支出从收入中扣除后计算可分配收益。如收入不足以覆盖支出,不足部分由核心团队四方平均分摊。乙方作为顾问不承担亏损风险。 +项目直接支出从收入中扣除后计算可分配收益。如收入不足以覆盖支出,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乙方作为顾问不承担亏损风险。 ### 4.4 分配时点与方式 @@ -165,11 +151,7 @@ - **最低支付额**:单次低于人民币5,000元时累积至下一周期 - **税务处理**:甲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4.5 储备金机制 - -盈利后的首次分配前,核心团队应协商确定储备金比例(建议10%-30%),用于后续更新、维护及不可预见支出。储备金使用后剩余部分计入可分配收益。乙方不参与储备金使用决策。 - -### 4.6 长尾期分成管理 +### 4.5 长尾期分成管理 **长尾期**:自游戏正式发售之日起满36个月后的期间。 @@ -179,7 +161,7 @@ **买断选择权**(甲方):自长尾期开始,甲方有权以乙方过去12个月实际获得分成的3倍为对价,买断乙方剩余分成权利。乙方应在60日内答复,逾期视为拒绝。 -**顾问终止权**(乙方):自长尾期开始满24个月后,乙方有权以过去12个月实际获得分成的2倍为对价,出售剩余分成权利。 +**顾问终止权**(乙方):自长尾期开始满12个月后,乙方有权以过去12个月实际获得分成的2倍为对价,出售剩余分成权利。 --- @@ -224,41 +206,42 @@ ### 7.1 签约冷静期 本协议签署后 **30 日** 内为双方冷静期。任何一方均可无理由书面通知终止协议。此情形下: + - 乙方不享有未来收益分成权利; - 已交付且经甲方书面采纳的作品,由双方协商按固定费用结算; - 乙方仍需履行保密义务。 ### 7.2 主动退出 -乙方应提前 **30 日** 书面通知甲方,双方进行工作交接并签署《退出确认书》。退出前已确认但未支付的分成按原比例全额支付。退出后的未来收入分成比例按乙方实际服务时长确定: +乙方应提前 **30 日** 书面通知甲方,双方进行工作交接并签署《退出确认书》。退出前已确认但未支付的分成按原比例全额支付。 -| 累计服务时长 | 退出后未来收入分成比例 | -|-------------|----------------------| -| 不满 6 个月 | **0%** | -| 满 6 个月但不足 12 个月 | **30%** | -| 满 12 个月但不足 24 个月 | **50%** | -| 满 24 个月及以上 | **70%** | +退出后的未来收入分成比例由双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服务时长、核心工作完成情况及项目贡献程度协商确定**。双方可参考以下原则: + +- 如乙方已完成其核心顾问职责范围内的主要工作,退出后未来收入原则上按 **100%** 原比例支付; +- 如核心交付尚未完成,双方可参照实际服务时长及已完成的有效工作协商确定比例。 **甲方违约除外**:若因甲方重大违约(包括但不限于拖欠分成超过 60 日、虚假账目、擅自转让 IP 且未保障乙方权益)导致乙方退出,退出后未来收入仍按 **100%** 原比例支付。 ### 7.3 被动退出 因重大疾病、意外、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家庭变故、服兵役、移民等不可抗力导致乙方无法继续参与的: -- 由核心团队与乙方(或其法定代理人/继承人)协商确定退出后分成比例,建议为原比例的 **70%-100%**; + +- 由甲方与乙方(或其法定代理人/继承人)协商确定退出后分成比例,建议为原比例的 **70%-100%**; - 乙方的分成权利可依法由其继承人继承; - 甲方应在收到相关证明文件后 30 日内与乙方协商处理方案。 ### 7.4 除名机制 -**除名情形**:泄露商业机密、恶意破坏项目、严重失职(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不参加约定会议)、利益冲突、违反职业道德造成声誉损害。 +**除名情形**:乙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予以除名: -**除名程序**:经核心团队四方一致同意,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乙方有权在15日内书面申辩,核心团队在15日内作出最终决定。 +1. **严重泄密**:泄露本项目保密信息并造成实际损害; +2. **故意损害项目利益**:如恶意删除项目资料、在竞品中直接使用本项目未公开设计; +3. **长期不履行顾问职责**:无正当理由连续 **3 次** 不参加约定的重大会议,或连续 **60 日** 不回复甲方沟通请求; +4. **竞业冲突**:为甲方直接竞品提供服务且未事先告知。 -**除名后果**:分成比例归零,已支付分成无需返还,甲方保留追偿权利,乙方仍需履行保密义务。 +**除名程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乙方可在 **15 日** 内书面申辩;甲方综合考虑后作出最终决定。 -### 7.5 甲方的买断选择权 - -自乙方服务满 **12 个月** 之日起,甲方有权以乙方过去 **12 个月** 实际获得分成的 **4 倍**(或双方另行协商的倍数)为对价,一次性买断乙方剩余分成权利。乙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 **60 日** 内答复,逾期未答复视为拒绝。 +**除名后果**:除名后乙方不再享有未来分成;已支付的分成不追回;已交付作品的知识产权仍归甲方;乙方仍需履行保密义务。 --- @@ -270,7 +253,7 @@ ### 8.2 保密期限 -至游戏正式发布后3年或本协议终止后5年中较晚者。核心团队成员个人敏感信息及后续项目计划永久保密。 +至游戏正式发布后3年或本协议终止后5年中较晚者。甲方团队成员个人敏感信息及后续项目计划永久保密。 ### 8.3 保密要求 @@ -311,7 +294,7 @@ ### 10.2 甲方违约 - **未按时支付分成**: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60日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 **虚假账目**:涉事方须退还/补足资金并赔偿损失,乙方有权退出或要求除名涉事方 +- **虚假账目**:涉事方须退还/补足资金并赔偿损失,乙方有权退出并要求赔偿损失 - **擅自转让IP**: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整体转让本项目IP,确需转让应确保受让方承继分成义务或支付补偿 ### 10.3 乙方违约 @@ -336,15 +319,17 @@ ### 12.2 终止情形 -| 终止情形 | 处理原则 | -|----------|----------| -| 双方书面同意提前终止 | 按双方约定处理 | -| 项目停止开发 | 清算后如有剩余可分配收益,按比例分配 | -| 公司解散或破产 | 按破产程序处理顾问分成债权 | -| 项目IP出售且乙方同意 | 一次性补偿协商 | -| 乙方主动退出 | 按服务时长确定未来分成比例(见第七条) | -| 乙方被动退出 | 协商确定分成比例(建议原比例的70%-100%) | -| 乙方被除名 | 分成比例归零 | + +| 终止情形 | 处理原则 | +| ----------- | ------------------------ | +| 双方书面同意提前终止 | 按双方约定处理 | +| 项目停止开发 | 清算后如有剩余可分配收益,按比例分配 | +| 公司解散或破产 | 按破产程序处理顾问分成债权 | +| 项目IP出售且乙方同意 | 一次性补偿协商 | +| 乙方主动退出 | 按服务时长确定未来分成比例(见第七条) | +| 乙方被动退出 | 协商确定分成比例(建议原比例的70%-100%) | +| 乙方被除名 | 分成比例归零 | + ### 12.3 终止后处理 @@ -370,29 +355,6 @@ --- -## 附件 - -### 附件一:顾问工作内容清单 - -| 序号 | 工作类别 | 具体描述 | 预期交付形式 | 固定费用报价 | 报酬模式 | 备注 | -|------|----------|----------|--------------|-------------|----------|------| -| 1 | [类别] | [描述] | [形式] | [金额/不适用] | [A/B/C] | | -| 2 | [类别] | [描述] | [形式] | [金额/不适用] | [A/B/C] | | -| 3 | (待补充) | | | | | | - -### 附件二:关联协议索引 - -本协议与以下文件共同构成分成安排: - -- [项目利润分成协议](../财务与行政/项目利润分成协议.md) -- [顾问合作协议-江卓亚](./顾问合作协议-江卓亚.md) -- [顾问合作协议-伍振彤](./顾问合作协议-伍振彤.md) -- [顾问合作协议-向姝蓉](./顾问合作协议-向姝蓉.md) - -冲突处理:上述关联协议中关于顾问团队的分成比例约定如与本协议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 ---- - ## 签署页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 -418,3 +380,4 @@ - **制定日期**:2026-04-17 - **适用项目**:《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 All Our Broken Parts - **制定方**:广州锡鸟科技有限公司 + diff --git a/财务与行政/项目利润分成协议.docx b/财务与行政/项目利润分成协议.docx deleted file mode 100644 index bcfe234..0000000 Binary files a/财务与行政/项目利润分成协议.docx and /dev/null differ diff --git a/财务与行政/项目利润分成协议.md b/财务与行政/项目利润分成协议.md deleted file mode 100644 index d41ae4a..0000000 --- a/财务与行政/项目利润分成协议.md +++ /dev/null @@ -1,341 +0,0 @@ -> **派生说明** -> 本文档由 Word/Pandoc 自动生成,版式可能与原件有偏差。以同目录 `.docx` 原件为准。 - -![](media/image1.png){width="8.26771653543307in" height="11.692913385826772in"} - -项目利润分成协议 - -《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 - -All Our Broken Parts -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 -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 - -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 - -# 第一条 协议主体 - -## 1.1 公司信息 - -广州锡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MAEJUEJW4Q,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886号6楼605卡座39-41号。 - -## 1.2 核心团队成员(全职) - -以下四方合称"核心团队",均为公司股东: - -| 姓名 | 项目角色 | 公司股权比例 | 本项目分成比例 | -|------|----------|--------------|----------------| -| 班春晖 | 制作人 | 36% | 20% | -| 丁耘天 | 程序 | 22% | 20% | -| 周子迁 | 美术 | 22% | 20% | -| 陈子钦 | 文案 | 22% | 20% | - -## 1.3 兼职顾问团队 - -以下三方合称"顾问团队": - -| 姓名 | 项目角色 | 本项目分成比例 | -|------|----------|----------------| -| 江卓亚 | 关卡设计顾问 | 5% | -| 伍振彤 | 剧情顾问 | 10% | -| 向姝蓉 | 角色美术(兼) | 5% | - -# 第二条 协议目的与适用范围 - -## 2.1 协议目的 - -本协议旨在明确各方在《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All Our Broken Parts》(以下简称"本项目"或"本游戏")开发、发行及后续运营过程中的利润分配机制,与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相互独立。 - -## 2.2 适用范围 - -本协议仅适用于本项目,包括: - -> • 游戏本体(PC、主机、移动端等所有平台版本) -> -> • 游戏DLC及内容更新(除非另行签署新协议) -> -> • 游戏原声带、艺术设定集等数字/实体周边 -> -> • 游戏IP授权、改编权交易 -> -> • 众筹收入、发行商预付款、里程碑付款 -> -> • 游戏比赛奖金、政府补贴等与本项目直接相关的收入 - -不包括:公司其他项目、后续新游戏项目(除非各方另行书面同意)。 - -# 第三条 利润定义与计算 - -## 3.1 收入范围 - -本项目收入包括但不限于: - -> • 各平台数字/实体销售收入(扣除平台分成后) -> -> • 众筹平台筹集资金(扣除平台手续费后) -> -> • 发行商预付款、版税金、里程碑付款 -> -> • IP授权费、改编权交易收入 -> -> • 游戏内购、DLC、季票收入 -> -> • 周边商品销售收入 -> -> • 比赛奖金、政府文化产业补贴等 - -## 3.2 成本扣除 - -利润 = 本项目总收入 - 非人力成本 - -非人力成本包括: - -> • 软件授权费用(引擎、工具、中间件) -> -> • 服务器、云服务、带宽费用 -> -> • 外包美术/音乐/音效费用(非团队成员创作部分) -> -> • 发行商分成、平台抽成、支付手续费 -> -> • 市场推广费用、展会参展费用 -> -> • 法律、财务、审计等专业服务费用 -> -> • 与项目直接相关的硬件设备采购 -> -> • 其他经核心团队四方一致同意的项目支出 - -不计入成本:核心团队成员及顾问的劳动报酬、生活补贴(除非选择3.3条的预支机制)。 - -## 3.3 成本承担机制 - -> • 收入覆盖优先:所有非人力成本首先从项目收入中扣除。 -> -> • 分摊机制:如项目收入不足以覆盖非人力成本,不足部分由核心团队四方平均分摊(各承担25%),顾问团队不承担成本亏损。 -> -> • 追偿权利:若某方未按时支付分摊成本,其他方有权从其未来分成中扣除,并按年利率8%计算滞纳金。 - -# 第四条 财务记账与透明 - -## 4.1 记账责任 - -> • 财务负责人:由丁耘天(程序)担任本项目财务负责人,负责建立和维护项目财务账簿。 -> -> • 记账周期:按自然季度记账,每季度结束后进行汇总整理。 - -## 4.2 账目公开 - -季度报表:财务负责人应于每季度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向所有核心团队成员及顾问提供季度财务报表,包括: - -> • 收入明细(来源、金额、到账时间) -> -> • 支出明细(类别、金额、用途、经手人、原始凭证索引) -> -> • 累计盈亏状况 -> -> • 下季度预算预估 - -报表形式:可采用电子表格或财务软件导出的形式,须确保数据清晰可查。 - -## 4.3 查账权利 - -> • 随时查账:任何一方有权在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后,查阅项目所有原始凭证、银行流水及账簿。 -> -> • 复制权利:查阅方有权对账目资料进行拍照或复印,财务负责人应予以配合。 -> -> • 质疑处理:如对某笔收支有异议,应在收到报表后15日内提出,财务负责人须在7日内提供补充说明或更正。 - -## 4.4 财务决策 - -单笔支出权限: - -> • 人民币2,000元以下:财务负责人可自主决定 -> -> • 人民币2,000-10,000元:需核心团队任意两人同意 -> -> • 人民币10,000元以上:需核心团队四方一致同意 - -紧急支出:因项目紧急需要(如服务器宕机修复、版权纠纷应对),财务负责人可先行支出,但须在24小时内通报其他方,并在5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 - -## 4.5 账户管理 - -> • 专用账户:本项目应设立独立银行账户(或公司子账户),所有项目收支须通过该账户流转,禁止个人账户代收代付。 -> -> • 账户权限:账户预留核心团队四方印鉴或数字证书,单笔超过5,000元的支出需至少两方确认。 -> -> • 资金归集:各平台收入到账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归集至项目专用账户。 - -## 4.6 违规责任 - -如发现虚报、瞒报、挪用项目资金,涉事方须立即退还资金,并赔偿其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同时视为严重违约,其他方有权根据第七条退出机制将其除名。 - -# 第五条 利润分配机制 - -## 5.1 分配比例 - -| 层级 | 对象 | 比例 | 说明 | -|------|------|------|------| -| 第一层 | 核心团队(4人) | 各20%,共80% | 班春晖、丁耘天、周子迁、陈子钦 | -| 第二层 | 顾问团队(3人) | 比例见1.3 | 江卓亚、伍振彤、向姝蓉 | - -## 5.2 分配时点 - -> • 盈利定义:当本项目累计收入 \> 累计非人力成本时,视为开始盈利。 -> -> • 分配周期:盈利后,每季度结算一次,结算后30日内支付。 -> -> • 最低支付额:单次可分配金额低于人民币5,000元时,可累积至下一周期支付。 - -## 5.3 储备金机制 - -> • 盈利后的首次分配前,核心团队四方应协商确定储备金比例(建议10%-30%)。 -> -> • 储备金用于本项目后续更新、Bug修复、服务器维护及不可预见支出。 -> -> • 储备金使用需经核心团队四方一致同意。 - -# 第六条 预支与借款机制 - -## 6.1 生活补贴预支 - -> • 盈利前,核心团队成员可申请生活补贴预支,需经核心团队四方协商一致。 -> -> • 预支金额计入该成员的未来分成,优先从首次盈利分成中全额扣除。 -> -> • 预支不计算利息,但需签署借款确认书,明确金额和扣除方式。 - -## 6.2 禁止行为 - -未经其他三方书面同意,任何核心团队成员不得将本项目作为抵押向第三方借款,否则借款行为无效,且该方视为严重违约。 - -# 第七条 退出机制 - -## 7.1 主动退出(个人意愿) - -定义:团队成员因个人原因(如转行、健康问题、理念不合等)主动退出项目开发。 - -分成调整:退出方原定分成比例减半: - -> • 核心团队成员:20% → 10% -> -> • 顾问团队成员:6.67% → 3.335% - -生效时点:以书面退出通知送达其他方之日起生效。 - -后续义务:退出方需配合完成工作交接,移交所有项目相关资料。 - -## 7.2 被动退出(不可抗力) - -定义:因重大疾病、意外事故、家庭重大变故、被强制征召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无法继续参与。 - -分成调整:按实际参与时长和贡献度,由核心团队四方协商确定退出方获得原定分成的70%-100%。 - -评估标准: - -> • 参与时长:从项目启动到退出日的实际工作时间比例 -> -> • 贡献度:已完成工作量占预期总工作量的比例 -> -> • 工作质量:交付成果是否达到项目标准 - -协商不成:按第八条争议解决机制处理。 - -## 7.3 除名机制 - -如某方严重损害项目利益(如泄露商业机密、恶意破坏项目、严重失职),经核心团队其他三方一致同意,可将其除名,分成比例归零,并保留追偿权利。 - -# 第八条 争议解决 - -## 8.1 协商优先 - -任何与本协议相关的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期限为30日。 - -## 8.2 表决机制 - -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按公司股权比例表决: - -> • 班春晖:36%表决权 -> -> • 丁耘天:22%表决权 -> -> • 周子迁:22%表决权 -> -> • 陈子钦:22%表决权 - -决议通过标准:赞成票超过50%(即班春晖+任意一方,或丁耘天+周子迁+陈子钦)。 - -顾问团队:不参与表决,但有权列席会议并陈述意见。 - -## 8.3 最终救济 - -如表决仍无法解决(如出现50%:50%僵局),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第九条 保密义务 - -各方对本项目的技术细节、商业计划、财务数据、合作方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为本协议终止后5年。 - -# 第十条 协议变更与终止 - -## 10.1 变更 -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需经核心团队四方及顾问团队三方(如涉及顾问权利义务)书面签署同意。 - -## 10.2 终止 - -> • 本项目停止开发且决定不再发行; -> -> • 公司解散或破产; -> -> • 各方书面同意终止; -> -> • 项目IP出售给第三方且各方同意终止分成权利。 - -## 10.3 终止后处理 - -协议终止后,已产生的利润分配权利不受影响,未分配利润应在终止后60日内完成最终结算。 - -#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 -## 11.1 完整协议 - -本协议构成各方就本项目利润分成的完整合意,取代此前所有口头或书面约定。 - -## 11.2 可分割性 - -如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 -## 11.3 通知 - -各方通讯地址以本协议首部记载为准,变更需提前7日书面通知。 - -## 11.4 份数 - -本协议一式七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签署页 - -## 核心团队成员 - -| 姓名 | 签字 | 身份证号 | 日期 | -|------|------|----------|------| -| 班春晖(制作人) | 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 | ____年__月__日 | -| 丁耘天(程序) | 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 | ____年__月__日 | -| 周子迁(美术) | 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 | ____年__月__日 | -| 陈子钦(文案) | 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 | ____年__月__日 | - -## 顾问团队成员 - -| 姓名 | 签字 | 身份证号 | 日期 | -|------|------|----------|------| -| 江卓亚(关卡设计顾问) | 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 | ____年__月__日 | -| 伍振彤(剧情顾问) | 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 | ____年__月__日 | -| 向姝蓉(角色美术) | 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 | ____年__月__日 | - -![](media/image3.png){width="8.26771653543307in" height="11.692913385826772in"} - -广州锡鸟科技有限公司 - -《爱与机器人维修技术》项目组